機構簡介
銀川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國家稅務局組建於2007年3月,為正處級全職能局,專門負責寧東基地的稅收征管工作。
設辦公室、貨物和勞務稅科、所得稅科、納稅服務科、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7個內設機構(正科級)、1個事業單位(正科級)信息中心和一個派出機構河東稅務分局。幹部32名(含5名局領導),其中:男17人,女15人;黨員26人;漢族25人,回族6人,滿族1人;平均年齡40歲;全部為本科以上學歷,其中:研究生學歷3人,本科雙學位2人。專業結構主要以財稅、會計、法律、計算機為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局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局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局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局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局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和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銀川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國家稅務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科級)、1個事業單位(正科級)、1個派出機構(正科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擬訂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財務管理、經費使用、基本建設、各類資產的管理和其他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後勤事務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徵收管理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工作;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網上認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法制宣傳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貫徹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承擔稅收科研工作;承擔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3、所得稅科
負責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納稅服務科(加掛“辦稅服務廳”的牌子)
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局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稅款的徵收工作;負責組織落實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負責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負責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5、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貫徹落實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落實稅收信息化建設方面的管理工作。
6、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辦理出國政審事項;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貫徹執行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組織對稅務幹部的稅收法制教育工作。負責黨群工作;承擔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統戰工作。
7、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貫徹落實具體實施辦法;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二)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承擔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組織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管理。
(三)派出機構
河東稅務分局
負責寧東鎮轄區及臨河工業園區A、B區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稅收徵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