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式廉政

釣魚式廉政

釣魚式廉政是指一些政府官員將受賄的款項選擇性的上交紀委的廉政賬戶,往往只是象徵性的小額上交,以用來樹立表面的公正清廉,兩袖清風。六安市政府那原副秘書長魏力生受賄多多,只將其中的“小頭”——75萬餘元上交紀委廉政賬戶,這種“釣魚式廉政”仍是腐敗。

概述

2014年11月19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發布訊息稱,製造這一清廉假象的六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魏力生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六安市金寨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據統計,自2005年10月至2014年1月,魏力生先後收受他人款項49筆,總計現金327萬餘元、購物卡31萬元、銀行現金卡0.8萬元、黃金1300克。在此期間,魏力生上交至安徽省紀委廉政賬戶和六安市紀委廉政賬戶總計75萬餘元,案發後,這些錢沒有算進其受賄範圍。

現象

“釣魚式廉政”,也即受賄來的贓款只將其“小頭”上交紀委,似乎給組織上製造一個假象——“魏某人還蠻廉政的”;其實,這種“上交”是在放煙幕彈,“迷霧”的背後隱藏著“大頭”,隱藏的仍是“腐敗”;只不過,這種“腐敗”比起通常的腐敗多了一層“偽裝”,也容易讓司法機關麻痹大意;更而甚者,有的貪官上交“小頭”之後往往還主動訴諸媒體記者,讓記者將他們這種“廉政表現”報導出來廣而告之,其欺騙性更大。

公務員,有工資,有獎金,還有養老、醫保及“房貼”等諸多福利待遇,可謂“旱澇保收”,所以說,上交受賄款項,天經地義。至於說,工作中,有的人手中有權,他人想通過“權錢交易”而撈到好處,也便而向官員行賄,而有的官員一塵不染,將每次的受賄款悉數上交紀委,那才是真正的廉潔自律;有的貪官耍小聰明而搞“釣魚式廉政”,想以上交的“小頭”來騙取組織上的信賴,這樣的“假廉政”。

治理

反貪,還是要靠“制度反腐”,要靠“財產公開”,要靠社會監督,而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官員“不能貪、不願貪,更不敢貪”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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