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拜恩事件(英語:King–ByngAffair)是1926年發生於加拿大的一次憲政危機。由時任加拿大總督朱利安·拜恩拒絕接受時任總理威廉·萊昂·麥肯齊·金解散議會進行聯邦選舉的請求。這場危機促使英國政府重新定義加拿大總督的職責,其影響也不僅限於加拿大國內,還波及大英帝國的其它自治領。最終促使帝國議會(英語:ImperialConference)的舉行,並通過了1931年西敏法令。自此總督僅限具有象徵意義,不再有實權。
1925年9月,在首相威廉·萊昂·麥肯齊·金的建議下,總督朱利安·拜恩宣布解散議會並進行大選。由阿瑟·米恩領導的保守黨以116個席比101個席位位擊敗威廉·萊昂·麥肯齊·金領導的自由黨。但是獲選28個席位的自由黨支持進步黨,威廉·金拒絕辭職並保留少數政府。嚴格來說,金領導的內閣不是聯合政府,因為自由黨在內閣中沒有席位。
10月30日,金拜訪朱利安·拜恩,表示他將繼續執政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