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中的市場約束研究

雖然有效的金融監管成本很高,但監管不力的成本則更高。 金融監管是金融穩定的關鍵,而金融穩定又是巨觀經濟能否穩定的基礎,把金融監管提高到巨觀經濟能否穩定這一高度來加以認識,這樣才能真正反映出金融監管在一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 在金融監管成本大大上升的情況下,應該提倡市場化監管的思路。

內容介紹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制定的《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簡介中寫道:“有效的銀行監管是經濟大環境的一個關鍵組成部分……金融監管與有效的巨觀經濟政策結合在一起構成了一個國家金融穩定的關鍵因素。雖然有效的金融監管成本很高,但監管不力的成本則更高。”
金融穩定是巨觀經濟穩定的基礎。金融問題是巨觀經濟問題的綜合反映,巨觀經濟穩健運行的必要條件是金融市場的健康而穩定的發展,因為有效實施貨幣政策需要穩定的金融市場發金展近十多年來的實踐證明,我國巨觀經濟能否持續、快速、健康運行,在很犬程度上取決於金融是否穩定,而金融能否穩定又取決於能否有效地執行正確的貨幣政策,而貨幣政策能否實施關鍵又在於能否對金融進行有效的監管。金融監管是金融穩定的關鍵,而金融穩定又是巨觀經濟能否穩定的基礎,把金融監管提高到巨觀經濟能否穩定這一高度來加以認識,這樣才能真正反映出金融監管在一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
田光偉博士在書中認為構建有效的金融監管模式應遵循這樣一種理念:金融監管的模式一定要與本國金融業發展現狀相適應。從世界范潿來看,金融監菅沒有一個統一不變的模式。透過各國歷史經驗得到的共識是:為了保障本國的金融業保持穩健和高效的發展,金融監管中市場和政府兩種不同的力量都應該使用,是市場的辦量多一點,還是政府的力量多一點,可以根據不同的經濟政治傳統來找到一個平衡點。
根據現階段中國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金融業處於大幅調整的時期,中國的金融業應有計畫、成體系地引入市場監管力量。金融監管應擺脫傳統的行政性管制的思路,走向市場化監管,而市場化監管的重要內容是市場約束,對此問題田光偉博士認為,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是整個監管行為過程中最根本性的問題,要做到有效監管,必須轉變監管理念。在金融監管成本大大上升的情況下,應該提倡市場化監管的思路。市場化監管主張官方手段和市場手段的良性互補,引入市場利益相關人作為金融機構外部的重要監管力量,以市場利益相關人在利益上的相互制衡來降低風險,促進發展,維護金融業良好的運行秩序。根據這一思路,監管者和被監管者之間存在一種權利義務關係,監管者對監管行為有積極性,而被監管者也會主動接受監管,或者說他會主動需要監管服務,因為接受監管所帶來的利益超過他為此而付出的成本。這樣,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和效率都將大大提高。市場化監管的落腳點在提倡市場約束,憑藉制度的幫助,用市場自律來解決市場自身存在的問題。
國際上金融監管的實踐表明,如一味強調外部強加的“武斷”的監管,效果並不好,從反映實踐發展的銀行監管基本原則——巴塞爾協定的演變來看,在金融監管中應注意運用市場本身的約束力量這一點上已達成了共識,突出表現是將市場約束列為新資本協定的三支柱之一。而在我國;運用市場約束加強金融監管這方面的理論研究還比較薄弱,目前關於市場約束的研究主要在相關銀行監管的文獻中作為輔助性術語提及,單立一題作系統研究曲並不多見。另外,對於銀行業改革對市場力量的影響,如何運用市場化監管理念進行評估也是,一個新的課題。
該書對金融監營問題進行了詳盡論述,在很多地方能緊密結合國情探討,對金融監管中的市場約束給出了一個完整的理論構建,並對中國的具體實踐作出了有益的分析。總之,該書是一部含有比較重要學術價值和套用價值的專著,表明了作者研究的認真態度,創新精神,以及駕馭重大問題研究的能力。希望他再接再勵,攀登科學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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