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銀辦發〔2012〕146號)
一.綜合研究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建立並完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機制和保護措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金融消費者保護政策法規草案和規章制度;
二.在人民銀行職責範圍內,擬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監督管理制度並負責實施,組織受理、調查和調解金融消費投訴,開展監督檢查並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三.協調處理跨市場、跨行業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涉及的消費者保護問題,加強與各金融監管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等部門協調,共同開展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
四.推進金融消費投訴受理統一平台建設,建立金融消費投訴資料庫,為完善相關規定和開展監督檢查等活動提供支持;
五.組織開展金融消費者教育和諮詢服務;
六.開展對外交流,參與制定國際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規則和標準。
管理辦法
為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提高轄內金融機構經營服務水平,規範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範,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經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於2013年6月發布。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局長焦瑾璞表示,人民銀行將適時修訂《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管理辦法》,完善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的標準、程式等內容,進一步理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與各業務條線的分工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