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預警系統

金融危機預警系統是指運用某種統計方法預測某經濟體在一定時間範圍內發生貨幣危機、銀行危機以及股市崩潰的可能性大小的巨觀金融監測系統,除指標體系外,還包括主要的法律框架和組織結構等制約安排。 根據我國金融經濟實際情況,真正對國家金融安全能直接產生重大影響是外債與國際儲備之間的關係。其中,最需要重視的有債務率、償債率、負債率等三個指標。除上述指標外,以下幾個指標對我國建立金融危機預警系統也是非常重要的,如:銀行呆壞帳指標、匯市和股市的波動、房地產泡沫、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率等等 。

建立金融危機預警系統的必要性

(一)建立金融危機預警系統是避免和降低損失的需要

金融危機一旦發生,將給危機國造成巨大損失,這種損失不僅表現在金融系統內部,而且延伸至其他各部門。除此之外,金融危機還會加重經濟蕭條,阻礙國民儲蓄流向最有生產力的領域,限制貨幣政策的操作空間。由於金融是資源配置的核心,金融體系一旦出現動盪,不僅使金融部門陷入癱瘓,而且會衝擊整個經濟體系的正常運轉,甚至引發社會動盪和政治危機。因此,防範金融風險、保持金融穩定的意義非常深遠。

(二)建立金融危機預警系統是防止和降低國外金融危機傳染和衝擊的需要  經濟全球化和金融一體化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全球經濟貿易關係El益緊密、資本自由流動日益加速,從而一個國家發生金融危機,可能波及其他國家。

因此,我們首先要保持經濟金融健康運行;其次就是要建立防火牆,即金融危機預警系統。

(三)建立金融危機預警系統是防範和化解自身金融風險的需要

從自身的需要看,我國經濟高速增長,經濟金融領域的不確定因素可能增加。未來幾年,一方面金融機構資產質量差、激勵機制不健全、市場紀律約束不力,監管力量薄弱等問題短期內尚不能完全解決;另一方面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對外開放程度加大,體制性風險可能增加。我國現實經濟和金融活動風險正在積聚,如果不加以及時防範,完全有爆發危機的可能。因此我國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金融危機預警系統,立足自防自救。

國內外金融危機預警系統的研究

目前國際上比較流行的金融危機預警模型包括FR機率模型、STV橫截面回歸模型以及KLR模型。

1.FR機率模型

1997年,Frankel和Rose以lOO個開發中國家在1971—1992年這段時間發生的貨幣危機為樣本.以各個國家的年度數據為樣本資料,建立了可以估計貨幣危機發生可能性的概牢模型。Frankel和Rose認為,貨幣危機是由多種因素引發的,他們所選擇的變最包括:GDP的增長率、國外的利率、國內信貸增長率、政府預算赤字占GDP的比率和經濟開放程度。

2.STV橫截面回歸模型

Sachs、Tornel和velasco在1996年利用線性回歸的方法建立預餐模型。他們認為實際匯率貶值、國內私人貸款增長率、國際儲備/M2是判斷一個國家發生金融危機與否的重要指標。

3.KLR模型

KLR模型是Kaminsky、Lizondo和Reinhart於1997年創立並經過Kaminsky(1999)的完善。KLR信號分析法的理論基礎是研究經濟周期轉折的信號理論,其核心思想是首先通過研究貨幣危機發生的原因來確定哪些經濟變母可以用於貨幣危機的預測。然後運用歷史上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確定與貨幣危機有顯著聯繫的變最。以此作為貨幣危機發生的先行指標。然後為每—個選定的先行指標根據其歷史數據確定一個安全閾值。當某個指標的閉值在某個時點或某段時間被突破,就意味著該指標發出了一個危機信號。危機信號發出越多,表示某一個國家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爆發危機的可能性就越大。閾值是使噪音一信號比率(即錯誤信號與正確信號之比值)最小的臨界值。

國內關於金融危機預簪的研究則主要基於FR機率模型、STV橫截面分析模型和KLR信號分析法而展開。陳松林(1997)從金融風險的形成與傳導機理出發,建立了包括非系統金融風險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金融風險監測指標和度量模型;劉志強(1999)設計的金融危機預警指標體系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反映國內金融機構資產質量、經營穩健性、信貸增長和利率等的指標;二是反映外債投向、償還能力和匯率等方面的指標;唐旭、張偉(2002)在分析比較三種模型的基礎上提出了建立中國金融危機預警系統,並且討論了預警模型的局限性,指出如何通過制度安排來彌補預警模型的不足。

我國建立金融危機預警系統的預警指標

我們在選擇我國金融危機預警指標時,一方面,要多設定一些指標,從而保證指標涉及面比較全,能從多角度判定危機發生的信號;另一方面,又要求指標之間儘量不出現重複現象,要充分考慮各個指標的相關性,儘量消除這種相關性。從而形成一個各個指標之間關係緊密,並形成一個有機整體的指標體系。可以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預警指標:

1.第一個方面的預警指標反映貨幣的變化。主要應包括以下幾項:

(1)銀行信貸規模/GDP;

(2)財政赤字/GDP;

(3)國際收支順差額/GDP;

(4)產品損失額/GDP;

(5)M2/GDP;

(6)通貨膨脹率;

(7)股指上升率,GDP增長率;

(8)實際利率上升狀況。

2.第二個方面的預警指標反映金融系統的“漲落”。主要包括:

(1)貨幣流通總量增長率;

(2)銀行不良資產率;

(3)銀行資本充足率;

(4)實際匯率升值率,;

(5)股市市盈率及市淨率。

3.第三個方面的預警指標主要反映一國經濟和金融系統受外部環境的影響程度及其在受到影響時的承受能力。主要應包括:

(1)外貿總額/GDP;

(2)引進外資總額/GDP;

(3)對外投資總額,GDP;

(4)外來金融投資(包括外債)/GDP;

(5)短期資本流人,GDP;

(6)經常項目赤字,GDP;

(7)外匯儲備/短期外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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