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1.負責編制城市管理髮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各項重大城市管理方案的組織實施。
3.負責行使城市管理的組織計畫、綜合協調、檢查監督職能,協調處理城管委成員單位和各部門在城市管理方面的關係以及在城市管理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協調、督促、指導市直各部門和各區開展城市管理工作;
4.負責實施市級“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監督各縣(市)的“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5.負責實施對市直相關部門、各區落實城市管理任務情況的考核工作;
6.宣傳、貫徹、執行國務院、省政府對我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有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擬訂城市管理行政處罰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7.聯繫、協調市城市管理相關職能部門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工作,負責對縣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的業務指導、執法培訓工作。
8.負責對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綜合考評、行政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
9.負責組織開展全市性城市管理重大執法活動和專項活動;指揮和調度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集中查處違法行為。
10.依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1.依照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規劃管理規定的部分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2.依照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城市綠化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3.依照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部分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4.依照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規、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市政公用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5.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在城市道路、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6.依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7.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等行政許可審批工作。
18.行使市區人工湖區域內的采砂行政許可權和行政處罰權。
19.牽頭負責市區犬只管理,負責市區犬只飼養的註冊登記,無牌犬、野犬和狂犬的處置,以及對飼養犬只影響市區環境衛生和無照商販室外犬類交易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20.負責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投訴、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
21.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劃轉的其他行政處罰權,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潘之江 :黨委書記、市行政執法局(城管辦)局長(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來巍然:黨委副書記、市行政執法局(城管辦)副局長(副主任)、正局長級
倪喜斌 :黨委副書記、市行政執法局(城管辦)副局長(副主任)
負責市局(辦)常務工作;協助局長(主任)分管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城管執法業務。分管辦公室、市容綜合執法管理處、數字城管中心(督查考核處);聯繫市局(辦)黨委分工中未予明確的市機關政府部門、政法系統;聯繫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隊、蘭谿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城管辦、市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執法分局。
朱明暢:黨委委員、市行政執法局(城管辦)副局長(副主任)
協助局長(主任)分管對外宣傳、新聞發布、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黨政信息報送及對外網站和其他宣傳平台管理;分管宣傳處;聯繫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金東區城管辦、市局金東執法分局。
童喜陽:黨委委員、市行政執法局(城管辦)副局長(副主任)
協助局長(主任)分管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城管執法業務。分管城管服務中心;聯繫義烏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局金義都市新區綜合執法大隊。
胡海峰:黨委委員、市行政執法局(城管辦)副局長(副主任)
協助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副主任)倪喜斌分管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城管執法業務;協助倪喜斌分管辦公室、市容綜合執法管理處、數字城管中心(督查考核處),分管交通和環保執法管理處;協助倪喜斌聯繫市局(辦)黨委分工中未予明確的市機關政府部門、政法系統;協助倪喜斌聯繫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隊、蘭谿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城管辦、市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執法分局。
項世揚 :黨委委員、市行政執法局(城管辦)副局長(副主任)
協助局長(主任)分管政策法規、行政複議、城鄉規划行政執法業務;分管政策法規處(規劃執法管理處);聯繫東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婺城區城管辦、市局婺城執法分局。
王建躍:黨委委員、副局長級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主任)分管黨風廉政建設、機關效能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人事教育、考核獎懲、團委、婦委會;分管人事處;聯繫市局(辦)黨委分工中未予明確的市機關黨群部門。
徐勇: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
主持辦公室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局(辦)機關日常行政事務;
2.負責秘書、保密、政府信息公開;
3.負責共建、雙擁;
4.負責牽頭辦理議案提案;
5.負責信息化裝備建設。
人事處
1.負責局(辦)機關組織人事、幹部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
2.負責城管社會隊伍建設、城管隊伍制度建設。
宣傳處
1.負責對外宣傳、新聞發布、黨政信息報送;
2.負責局對外網站及其他宣傳平台管理;
3.負責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
行政審批處
1.負責市區戶外廣告審批,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審批,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審批,人工湖區域內采砂審批,犬類登記備案;
2.負責市區戶外廣告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工作協調、日常督查。
政策法規處
(規劃執法管理處)
1.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法律培訓、涉法性文書審核、行政複議案件辦理;
2.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工作協調、日常督查。
市容綜合執法管理處
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犬類等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工作協調、日常督查。
交通和環保執法管理處
1.負責公安交通、環境保護、二環以內水域違法挖沙及人工湖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工作協調、日常督查;
2.負責市區人行道泊位規劃、施劃,負責人行道違法停車處罰。
智慧城管中心
(督查考核處)
1.負責數字城管(含96310)運行、考核;
2.負責局(辦)重點工作監督檢查;
3.負責信訪、應急聯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
下屬單位
金華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
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委託,承擔城市管理中的服務性工作、市區停車收費和公共停車場管理以及城市管理協同執法等工作。
人員編制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編制18名,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22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8名。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的人員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
其他事項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管轄範圍為金華市建成區(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雙龍風景區按各自管委會管轄範圍執法)。
(二)有關行政許可後的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承擔日常監督管理檢查的主要責任,負責制止和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各相關行政許可部門應當繼續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政策制定、行政許可及行政許可後的監督管理等行政管理職責。相關部門在監管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因專業技術要求等原因,需要相關行政許可部門共同參與監督檢查的,相關部門應予以密切配合。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審批、許可、管理中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使行政處罰權的事項,應當在批准的同時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應當將違法案件立案情況及時抄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抄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
單位地址
金華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單位地址: 金華市婺城區青春路2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