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昌

金方昌

金方昌(1920—1940),山東聊城人,回族。1935年考入聊城省立第三中學。1936年,加入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投入學生抗日救亡運動。1937年盧溝橋事變後,隨兄長到山西參加抗戰,赴山西抗日民族革命大學學習。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任中共代縣縣委委員和宣傳部副部長。1940年春,任中共代縣一區中心區委書記,同年11月22日,在代縣大西莊與自衛隊區大隊長周志遠轉移公糧時,被敵人包圍。與敵激戰,彈盡被捕,押於代縣縣城。獄中,痛斥敵之勸降,任嚴刑逼供,堅貞不屈。1940年12月3日被殺害,年僅20歲。 2014年9月1日,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體名錄。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金方昌(1920—1940),山東聊城人,回族。1935年考入聊城省立第三中學。1937年11月,中斷學業,隨兄長到山西參加抗戰,在運城考入民族革命大學二分校。1938年2月,在校加入中國共產黨。8月畢業,分配到晉察冀邊區工作,任代縣犧盟會秘書。不久,調任中共代縣趙家灣區區委書記,領導民眾開展減租減息鬥爭,成立農救、青救、婦救等抗日團體,建立武裝模範隊,併兼任政委。抗日救亡,對敵作戰頗有成績。1939年冬,調到地處日偽統治中心地帶、抗日工作基礎薄弱的城關區任區委書記。1940年2月,當選為中共代縣縣委委員。11月23日,在城東北赤土溝一帶順利完成督送公糧任務後,夜宿大白莊西山洞,被敵探告密,遭敵200多名步騎兵包圍,突圍時子彈用盡,與敵徒手搏鬥,因寡不敵眾被捕,關押在代縣城日軍特務機關紅部。在獄中,面對日軍利誘、酷刑,威武不屈,被敵挖掉一隻眼球,砍掉一條胳膊,被折磨的不成人形,仍堅持鬥爭,蘸著自己的鮮血在牆上寫下了“嚴刑利誘奈我何,頷首流淚非丈夫”14個大字,鼓勵戰友迎接最後的鬥爭。1940年12月3日,代縣城大集,日偽將他和戰友周致遠、楊三三、侯義成押赴刑場途中,他不斷高喊“日本強盜,狗漢奸,抗日人民是殺不完的”,“父老鄉親們,日偽的日子不會長了!共產黨、八路軍領導我們抗日救國一定會勝利!”昂然挺立,從容就義。為永久紀念烈士,晉察冀邊區政府頒布命令,將烈士生前戰鬥過的大西莊村改名為方昌村。

烈士詩抄

答敵人審問

嚴刑利誘奈我何,

頷首流淚非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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