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儒學

清宣宗道光十七年(1837年)縣內有義學兩處,一在縣城,一在清水鎮(驛)。 道光二十年(1840年),知縣李錦芳在定遠鎮創建義學。 清德宗光緒五年(1879年)在縣城復設義學一處,光緒七年(1881年),定遠鎮義學恢復。

簡介

儒學是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起源於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學術思想。它把中庸之道作為道德修養和處理事務的宗旨和方法,其經典曾是封建統治階級的最高教條,為中國封建社會統治思想主體,統治中國學術思想2000餘年。將其作為正統封建教育機制的基礎,主要是為歷代封建統治階級培養其所需要的官宦之才,以儒學思想來輔助其政權的鞏固。漢代在地方上設立學習儒學經典的官學,其後各朝代大都按行政區劃設定官學。官學有中央學校和地方學校之分。唐宋以來,地方官學漸趨制度化,且都以儒學為宗源。明代地方官學屬府、州、縣、衛,統稱儒學,鄉村設社學。清襲明制,各府、州、廳、縣設儒學、書院,鄉鎮設社學、義學。

發展歷程

據史書記載,榆中最早的儒學設定於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金州(今榆中縣舊建置)判官傅夢臣始建,訓導署在明倫堂左,有學田1頃74畝。據《榆中縣誌》記載,縣內明清科舉取得功名的儒學驕子共有61名,其中明代舉人6名,清代進士15名,舉人40名。
明末清初是縣內儒學發展的高峰時期。村有私塾、家學,鎮有書院、義學,縣有縣學、書院和義學。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因饑荒兵亂,人口驟減,金州降為金縣,儒學改為縣學。至明憲宗成化十二年(1476年)、明孝宗弘治八年(1495年),知縣李士傑和薛謙先後組織修葺。清聖祖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有學田174畝,租佃後每畝征倉斗糧六升,“半給廩生半給貧士”。
隨著人們對教育認識的日益深刻,僅有的縣學已不能滿足教育發展的需要,於是縣內書院、社學、義學相繼興起。
明思宗崇禎七年(1634年),知縣張星在縣城東郭外創建了增秀書院。
清德宗光緒七年(1881年),紳士張敬銘等在金崖驛創建豐廣書院。
清宣宗道光十一年(1831年),由水煙商楊順倫、顧永泰倡導集資,進士顧名、解元張錦芳、舉人劉世保等協辦,在一條城創建青城書院。
清宣宗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里民李凱德捐資,在一條城東北蔣家灣(今屬白銀市)創建六德書院
社學和義學設於鄉鎮,是縣學、書院的補充。義學又稱義塾學舍,是由私人集資或用地方公益金創辦的免費學校。清聖祖康熙九年(1670年),知縣王之鯨捐資在縣城西創設金縣社學,後毀於兵燹。清宣宗道光十七年(1837年)縣內有義學兩處,一在縣城,一在清水鎮(驛)。由紳士舉薦品學兼優者當教師,每年酬金20千文。道光二十年(1840年),知縣李錦芳在定遠鎮創建義學。同治年間三所義學俱廢。清德宗光緒五年(1879年)在縣城復設義學一處,光緒七年(1881年),定遠鎮義學恢復。光緒三十年(1904年)後,義學改為學堂。
社學、義學多以當地廟宇為校舍,其教學可大致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啟蒙教育,以識字為主,教材多為《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幼學瓊林》《龍文鞭影》等,或兼學一些當地自然、人文歌謠;第二階段是儒家經典教育,主要有《論語》《孟子》《大學》《中庸》《左傳》及《御製大誥》等,並學習律令和及冠、婚喪、祭祀等禮節。
與此同時,縣內也興辦了一些私學。私學是民間自發興起的啟蒙教育組織,明清以來一般稱為“私塾”。按其設立情況一般可分為五種:一是官僚、富紳在家設館,聘任教師,專教自家子弟甥侄,稱“坐館”、“教館”;二是鄉里耆儒在自家住所或寺廟、會館中招收附近學童就讀,稱“私塾”,亦稱“門館”、“設帳”;三是由巨族大姓籌資設館,教授本族學子,稱“族塾”;四是士人在家自教子弟,稱“家塾”;五是鄉村里民集資設館,擇師執教,專教本鄉村里學子,稱“里塾”。
私塾的教學內容,以識字、習字為主。學童的啟蒙通用教材主要有《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幼學瓊林》等。程度較高時,便習“四書五經”。準備科考的則習“四書”、“五經”的註解,兼習八股文、試帖詩;準備謀生的則學習雜文(日常套用文)、珠算。
明清以來,縣內一些地方的鄉紳和族長聘請當地或鄰近的秀才做私塾先生,在寺廟、祠堂設塾,私塾較為普及。到民國時期,青城一帶私塾林立。民國17年(1928年),縣教育局(原稱“勸學所”,於民國15年改稱)遵照省市指示將當地私塾先生召集到一起,辦講習會,“授以黨義及教授管理各法,以期灌輸新知識”,進行“私塾改良”。民國22年(1933年),縣城北關士紳劉懷仁在家設改良私塾,聘請甘肅文高學堂畢業生孫萬寶等為教師,招收學生近百人;開設國文、修身、數學等科目,採用複式教學,即由老師帶高年級學生,高年級學生帶低年級學生的教學方法。此後縣內私塾轉向改良私塾和國立、國民國小,逐步結束了傳統儒學的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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