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金之純,生卒年月不詳,字健之,號復濱,明末湖北廣濟人。萬曆四十三年(1615)鄉薦。
生平
崇禎七年(1634)由河南淅川縣教諭擢興安州(今陝西安康)知州。蒞任之日,六屬(安康、漢陰、紫陽、平利、旬陽、白河)吏皆迎於道,出輿服,例金進。金之純叱去之。屬例曰:“此例也。”之純愀然曰:“州取縣,縣取鄉,民不堪矣。”下車廉訪利弊,打擊一二豪強之犯法作科為民害者,奸究屏跡,州人悅服。黎明視事,日昃退食,蕭然若諸生。訟片言取決,案無留牘。又以振興文教為己任,立程課士,一時人文翕然丕變。凡厥饋遺,一無所收。平居與民恩信浹洽,直如家人父子。時李自成、張獻忠領導的農民軍往來於秦楚間,所至無堅城。未幾,農民軍至興安,興安承平日久,民不知兵,始倉卒料丁壯,備戰具,帶劍登城,誓以身殉。時久旱,夜半大雨,濠水暴漲,敵遂退走。孰料未久,敵復來城下,城中糧盡,早晚將陷落,乃作書約漢中游擊將軍唐通會剿,殲其首魁,圍得解。是年民飢且疫,急設醫藥,為糜粥於道路以賑濟之。有死者,官擇地以葬,掘塹周二十丈,掩其遺骸,名曰“萬人坑”。以勤勞致疾,嘔血而死,州人罷市巷哭,如喪考妣。康熙二十五年(1686),州人呈請於上,崇祀名宦。清戴名世《南山集》有傳。事跡見之於《興安州志》、《明郡太守金公入名宦記》、王士禎《跋明故興安知州金公遺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