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該書的出版意味著高橋教授最終完成了自己對日本民事訴訟法宏大體系的理論勾畫和闡述,應當說《重點講義民事訴訟法(上、下)》是高橋教授民事訴訟理論之大成,也是他民訴理論研究的頂峰。本書能夠在中國翻譯出版,則能向中國學人完整地展示高橋教授民事訴訟理論的全貌,亦能更全面地了解日本民事訴訟理論最新發展動態和學術論爭。不僅有助於解答當下中國民事訴訟理論爭議中存在的某些似是而非的問題,對於胎動中的民事訴訟法修改亦有理論上的參考意義。
目錄
第一講 訴訟要件
一、定義
二、種類
三、職權調查
四、訴訟要件的審理順序
五、訴訟要件的效果
六、訴權的濫用
第二講 證據調查
一、證據法的理念和用語
二、自由心證主義
三、證據契約
四、信息收集的手段
五、證據調查各論
第三講 共同訴訟
一、共同訴訟的意義和種類
二、必要共同訴訟
三、普通共同訴訟
四、共同訴訟的整體構造
第四講 主觀的預備性台並—申請同時審判的共同訴訟
一、主觀的預備性合併
二、申請同時審判的共同訴訟
第五講 選定當事人
一、選定當事人
二、集團訴訟
三、訴訟外第三人的選定
第六講 輔助參加
一、輔助參加人之許可權
二、輔助參加之利益
三、輔助參加與判決效
四、共同訴訟性質的輔助參加
五、訴訟告知
第七講 獨立當事人參加
一、獨立當事人參加的意義
二、獨立當事人參加的要件
三、片面參加
四、獨立當事人參加的審判規則
五、退出訴訟
六、不同參加類型的相互關係
七、當事人引人理論
第八講 訴訟繼承
一、訴訟繼承的含義和種類
二、參加繼承
三、承受繼承
四、訴訟繼承主義的界限及其對策
第九講 控訴
一、意義與程式
二、控訴的利益
三、控訴權的放棄、不控訴的合意
四、附帶控訴
五、控訴審的結構
六、控訴審的審判
七、控訴審判決的形式
第十講 再審
一、再審的意義與構造
二、再審事由
三、再審之訴的提起
四、再審的審判
第十一講 年民事訴訟法之修改
一、年修改概貌
二、證據法——訴前證據收集、鑑定及其他
三、專家的參與——專業委員制度的創設
四、有計畫的審理
五、特許案件管轄的專屬化
六、人事訴訟程式法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