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梁平縣遷墳事件

重慶梁平縣遷墳事件

網曝重慶梁平遷墳造城,官員直呼百姓“刁民”。發帖人彭月希稱,在與拆遷辦遷墳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她家的祖墳在清明節前遭遇了“令人髮指的惡劣事件”。重慶梁平縣當地新區拆遷辦主任還曾表示,“任何阻礙經濟發展的刁民,膽敢與政府作對,都會被碾得粉身碎。

網曝帖文

“重慶梁平縣的造城運動把我家祖墳挖塌了!”2013年清明節,在論壇上出現了一篇名為《重慶梁平縣挖墳掘墓天理不容》的帖文,其中如此寫道。發帖人彭月希稱,在與拆遷辦遷墳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她家的祖墳在清明節前遭遇了“令人髮指的惡劣事件”。當地新區拆遷辦主任還曾表示,“任何阻礙經濟發展的刁民,膽敢與政府作對,都會被碾得粉身碎骨!”這篇帖文一時引發廣泛關注和熱議。

記者調查

事實是否真是如此?記者前往重慶採訪調查。

與錢無關的搬遷問題

位於梁平縣雙桂街道興隆村的彭氏祖墳,安葬著六位彭氏先人。其搬遷問題,其實早在2009年就已經出現了。梁平縣為實施新城建設,進行大規模拆遷,彭氏祖墳也被納入動遷範圍。

“從頭到尾跟錢沒關係。”談及遷墳矛盾,彭月希告訴記者,如今已85歲的父親彭林生曾是棄兒,是彭姓族人收養了他。老人很感恩,每年都從重慶市區回到梁平縣掃墓。早年交通不便,即使輾轉顛簸十餘小時,也從無間斷,“這成為他生命的一個部分”。彭月希本人僑居美國10多年,每年也必返鄉祭奠。因此,彭月希一家希望能夠儘量在原址保留祖墳。

通往彭氏祖墳已無路可走。 通往彭氏祖墳已無路可走。

為此,彭月希當年以華僑身份,曾就祖墳保留一事致函重慶市委統戰部,時任重慶市委統戰部部長翁傑明對此作出批示。記者從彭月希提供的函件複印件上看到,翁傑明批示時任梁平縣委書記李志雄閱處。據記者了解,其後梁平縣雙桂街道黨工委書記、新區拆遷辦主任徐向陽與彭月希進行了兩次協商。但雙方對協商結果仍各執一詞。彭月希堅稱,這處墳墓位於此開發區地塊的綠化帶里,政府當時同意保留。徐向陽則向記者表示,兩次協商雖然在友好的氛圍下進行,但雙方並未達成一致。

“徐向陽的前後態度變化很大。”彭月希說,“後來他不願與我們接觸,都是派張部長來處理。‘刁民’那句話,就是張部長轉達給我表哥楊安平的。”

彭月希所提到的“張部長”,是梁平縣雙桂街道武裝部部長、新區指揮部維穩辦副主任張學志。楊安平生活在梁平,張學志主要找他商談墳墓搬遷事宜。

徐向陽、張學志均堅決否認在彭氏祖墳搬遷問題上說過“狠話”。“我一共跟彭月希直接接觸兩次,我還有其他日常社會事務要處理,其他幾次都是張部長負責,具體情況我並不清楚。”徐向陽告訴記者。

2012年,再次被要求遷移祖墳後,彭月希曾向重慶市海外交流協會反映問題。該辦建議按照相關僑務政策,批轉相關單位妥善處理。其後,雙方進行多次協商,但並無結果。

不過,徐向陽、張學志均表示,就彭氏祖墳搬遷問題,彭月希沒有提出任何經濟要求。

遷墳協商未達成一致

徐向陽第一次與彭月希協商時,新區拆遷辦副主任文國峰也在場。“跟彭月希第一次見面,她的表態是非常理解支持政府的。她的要求是墳墓能否作為綠化帶先保留下來,確實不能保留會積極地支持配合政府。”文國峰說,“後頭髮生了一些變化。她不願意遷。”

但記者了解到的情況並非如此。彭月希稱她一直表示,希望祖墳能在原址保留,但實在無法保留也願意和政府商量搬遷。“之前政府同意保留,現在又讓搬遷。”她對徐向陽“出爾反爾”表示不滿。“他們更不應該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事先沒有任何通知,就破壞人家的祖墳,把我父親都氣得住院了”。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徐向陽表示,彭月希就遷墳提出了三個要求,張學志都跟他匯報過。彭月希“具體也沒什麼要求就是要求保留”。當記者提到彭月希要求道歉時,徐向陽氣憤地說,“我憑啥子要跟她道歉!甚至於她要我網上道歉,並且還要她本人同意過後網上道歉!”

彭月希與張學志最近一次協商是2013年4月16日,在彭月希於網上發帖之後。彭月希告訴記者,她就遷墳問題的解決提出了三個要求:一是徐向陽必須向她父親書面道歉;二是祖墳能夠保留就保留,對破壞的地方進行修復;三是“利益獲得人找塊地遷墳修墓,墓地面積不能少於原有的0.7畝,然後六座墓合遷,火化後埋在一個墓里”。

在張學志那裡,彭月希的三個要求是另外一個版本。“在談條件之前,首先要求徐書記以他個人的名義寫出書面檢查和認識,交彭月希審定後,在相關網站曝光。然後是三個要求,第一個是六座祖墳要作為文化遺存保留在這個地方;第二,如果是按照新區規劃的要求,確實不能保留,那么她本人在梁平縣境內找一塊地,看好了過後,由新區建設指揮部這邊,由縣裡面出錢把她的墳遷了,並且要支付她從2009年到現在的看墳工資以及一切的相關費用、遷墳費用;第三,六座墳占地面積不少於0.7畝。”

彭月希認為,張學志所述遷墳的三個要求,與她的訴求有較大差異。“我從來沒有提過金錢方面的要求,而且並沒有要求政府出錢修墓,我指的是利益獲得人。”她強調。

現場:小山坡上的“孤墳”

彭氏祖墳不遠處是鱗次櫛比的住宅樓。 彭氏祖墳不遠處是鱗次櫛比的住宅樓。

談及彭氏祖墳現狀,楊安平情緒激動,“今年3月28日,清明節前,我上墳時看到墳墓已是‘滿目瘡痍’,堡坎都被挖了。”徐向陽對記者表示,“墳墓搬遷一直協商未果,我們一直未動。只是上墳的道路挖斷了,我也到現場看了。施工單位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出現這種情況我們也是不願意看到的。”文國峰則強調,開發商的行為政府事前並不知情,獲悉後已讓開發商停手。

“開發商在正常交付的土地上施工,同樣地按照正常的程式進行,我們是不能夠管他的。土地交付開發商使用,他應該使用。我覺得這個過程當中沒有大的問題。”徐向陽認為。文國峰也持同樣的看法,“地已經批給人家了,人家做什麼都屬正常。”

對於下一步如何促進問題解決,徐向陽就彭氏祖墳搬遷提出三點建議:當事雙方要見面商談;尊重事實,實事求是;按政策、按法律解決問題。文國峰也表示願意繼續與彭月希協商,如果協商還不能達成一致,將按照法律程式處理。記者多次追問,按照法律程式如何處理此事。文國峰迴答稱,由土地管理部門按程式處理。

在楊安平和彭月希家人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了彭氏祖墳所在地。

墳墓位於一個小山坡上,記者沿著一肩寬的土路往上爬。彭月希家人告訴記者,之前還有一條比較好走的路,但已經被開發商挖斷了。

登上坡頂,記者發現,離彭氏祖墳還有一段距離,但已無路可走,只有踏著石塊踩著土堆過去。祖墳堡坎的一部分已被挖斷,不遠處是鱗次櫛比的住宅樓,還有不少樓房正在建設,傳來了機器的轟鳴聲。

正如彭月希所說,“彭氏祖墳已成為了‘孤島’”。

記者將彭月希於2013年4月4日清明節當天拍攝的墳墓照片與目前的狀況對比,發現墳墓四周又被挖掘了。“他們在試探我們的反應。”彭月希表示,“之前看到我們反應激烈,他們暫停了一陣子,後來又行動了”。

律師:帶有一點侵權性質

彭月希本人認為,在彭氏祖墳所在地塊開發住宅小區“興茂-盛世華都”以營利為目的,是商業行為,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應該徵得她們同意才能搬遷祖墳,不應該切斷她們的上墳道路。

對此,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曉靈也作出分析。他認為,彭氏祖墳所在地涉及所謂開發項目,並非《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所規定的“公共利益”的範疇,屬於一般的經濟開發項目。所以,不應以“公共利益”為由進行徵用,彭氏後人可以依法維權。

曾曉靈指出,我國的法律迄今為止尚未對墳墓及墓地作明確、直接的規定。根據我國各地的實踐經驗,對墓地的徵收,一般採用房屋徵收的規定和程式進行。按照我國《物權法》和2011年1月21日公布實施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只有對該條例第八條所規定的幾種符合公共利益的情形方可由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且必須按照程式進行,主要程式包括:1、擬定並審批補償方案;2、進行公告;3、由政府或其委託的機構與權利人簽署《徵收協定》;4、對不能達成協定的由政府作出《徵收決定》;5、對《徵收決定》不服的權利人有權向上一級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對既不執行《徵收決定》,又不複議或起訴的,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新規定取消了政府直接執行的權力。

北京京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朝棟認為,“沒有法院強制執行這個程式之前,利用騷擾等不正常手段,去影響到被拆遷人的合法利益,是帶有一點侵權性質的。”“儘量保護每個個體的利益,讓大家的利益得到保障,這才是保護最大的公共利益。”

縣政府:積極協商達成搬遷協定

梁平縣政府4月23日對記者表示,根據梁平縣城的發展規劃,並報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該縣於2006年1月開始實施新城建設,縣委、縣政府自2007年開始組織實施該工程,縣政府先後於2009年和2010年發布征地公告,對整個規劃區內所涉及到的村、組、戶、單位及墳墓進行遷移。截至2013年3月為止,已搬遷居民9862人,房屋7498間、墳墓3271座(尚有8座沒遷,有2座是楊安平家的祖墳、6座是彭月希所反映的祖墳)。

該縣政府稱,由於彭月希所反映祖墳並未搬遷,導致梁平新城區建設受阻。彭氏祖墳在新區規劃的範圍內,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必須搬遷。為此,縣裡將再次上門做工作,與其積極協商儘可能達成搬遷協定。若不能達成協定,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規定辦理。

但記者5月2日聯繫彭月希獲悉,4月17日至今,梁平縣未與她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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