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豐都縣發改委

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組織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協調解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重慶市豐都縣發改委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綜合協調全縣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及各專項建設規劃與區域規劃。統籌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縣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提出巨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四、承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編制政府投資規劃及資金平衡計畫。組織編制重大項目投融資規劃。研究提出年度重點建設項目名單及資金平衡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項目,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研究對內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利用內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的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協調鄉鎮(街道)處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以工代賑規劃。
六、研究能源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能源節約和新能源開發問題,擬訂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重大能源投資項目,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預測和平衡能源供求總量。促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商品總量、重要生產資料平衡和政府儲備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等重要商品進品配額。組織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協調解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監測和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研究提出擴大城鄉居民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的措施建議。分析、監測市場物價運行情況,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措施,負責全縣價格總水平的調控和綜合平衡;負責全縣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以及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計畫、政策,並協調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編制和實施西部大開發總體規劃及年度工作目標,承擔縣西部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二、參與國防動員工作,具體承擔國防經濟動員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負責組織實施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規定。負責確定並管理全縣廣播電視、自來水、電力、天然氣安裝服務收費標準和廣播電視、殯葬服務收費標準,審批縣內汽車客運票價、旅遊門票價格和自來水、電力、天然氣銷售價格。負責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委託的價格審批管理事項。
十四、負責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建立健全收費年審制度,辦理收費許可證。負責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壟斷經營商品和服務價格;協調、管理、引導已放開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搞好糧食巨觀調控。
十五、負責對水、電、氣、旅遊景點、種子、重點醫院等經營性企業、事業單位進行年度成本審核;負責全縣重要的農副產品、工業品、公用事業、房地產的價格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工作;負責對涉案物品以及縣政府指定的價格評估認證工作;指導價格諮詢和服務等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負責本縣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商品明碼標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涉農價費、涉企收費公示制度,推進價格誠信建設;指導、協調和監督縣級部門、鄉鎮(街道)價格管理工作;指導企業的價格工作;指導和參與鄉鎮(街道)、社區、縣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的價格培訓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價格監測預警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工作。
十八、指導發改委系統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抓好發改委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建設;負責發改委機關的日常事務和幹部人事管理。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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