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體育局

(二)統籌全區民眾性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 (三)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制定全區體育競賽計畫,指導、管理、協調區級體育競賽活動。 (四)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全區青少年體育工作和學校體育工作,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和重慶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三)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體育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統籌全區民眾性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
(三)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制定全區體育競賽計畫,指導、管理、協調區級體育競賽活動。
(四)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全區青少年體育工作和學校體育工作,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
(五)負責區級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受市體育局委託,審核和審批相應的等級運動員、等級裁判員、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
(六)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培育、發展體育市場,規範體育經營活動,參與擬訂全區體育設施布局規劃,監督檢查體育設施的管理和使用。
(七)規劃本區及區體育運動學校訓練項目布局,指導區級業餘訓練單位以及體育傳統項目運動學校(隊)的訓練工作,做好體育後備人才的選拔、招收、入學、升學、競賽、輸送以及體育人才交流等工作。
(八)組織、指導體育宣傳、體育培訓和體育科研成果的推廣工作。
(九)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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