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重慶市南川區黨政機構設定方案的通知》(渝編〔2007〕8號)和《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南川區黨政機構設定的通知》(南川委發〔2007〕20號),設定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政法委員會。重慶市南川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與區委政法委機關合署辦公,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區委政法委。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政法委員會是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領導、指導、監督、協調全區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職能調整
增加的職能
1、協助管理政法部門幹部。2、加強政法隊伍的教育管理。
3、協助調查處理政法部門和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案件。
4、加強鄉鎮(街道)綜合治理辦公室及其人員的領導、管理、培訓。
5、組織協調處置突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
強化的職能
1、加強政法部門執法監督。2、組織打擊邪教組織及其犯罪活動。
主要職責
(一)按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二)研究制定加強全區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幹警隊伍建設的措施;協助區委及區委組織部和上級政法部門管理區級政法部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審核提名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政法幹警違法違紀案件。
(三)根據中央和重慶市政法委員會的指示,結合本區實際,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各部門貫徹落實。
(四)及時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研究全區政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定政法工作有關措施和辦法。
(五)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
(六)檢查政法各部門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保證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保證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七)監督和支持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搞好工作上的密切配合,指導、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和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八)組織、指導政法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不斷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推動司法改革和體制完善。
(九)組織、指導、協調和推動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擬定實施本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劃,及時分析研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形勢和對策,督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在基層的落實;組織實施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行為的日常工作、管理見義勇為基金。
(十)組織、指揮政法及其相關部門、基層組織依法開展打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鬥爭。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重慶市委政法委員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政法委員會在保留辦公室、執法督查科、政治處的基礎上,增設研究室;南川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與區委政法委機關合署辦公;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區委政法委員會。(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政法委領導,了解掌握政法工作的全面情況和組織政法系統及委機關的重大活動;負責機關的內外聯繫和統籌協調工作;負責機關的會務、文秘、信息、督辦、機要、保密、檔案、辦公自動化等工作和機關的行政後勤工作。
2、執法督查科
依法指導、檢查和監督政法各部門的執法活動;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確保中央政令暢通的具體措施;協調、督辦有重大影響的大要案件或重大疑難案件;督辦領導批示的重要案件和工作事項;研究司法和執法實踐中帶普遍性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協調處理人民民眾的控告和申訴,協調和督查政法各部門的信訪工作;組織協調政法部門推進司法改革。
3、研究室
負責研究政法工作中重大政策法律問題和帶普遍性、規律性的熱點難點問題;探討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論問題;分析社會治安形勢、掌握政法工作動態,提出加強政法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的對策和建議;指導政法系統的調研工作,總結推廣調研成果;負責政法宣傳工作;起草政法工作總結報告、工作計畫等綜合性檔案及領導講話等材料。
政治處
負責制定全市政法部門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規劃,提出政法部門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協助市委組織部和重慶市政法部門做好管理區級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協助區委組織部加強政法部門中層領導幹部管理的具體工作;審核提名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負責委機關人事工作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負責政法幹警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幹部培訓、表彰獎勵,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起草政工信息和政治部的綜合性材料等。
紀檢組
負責監督檢查政法系統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督促指導政法部門抓好有關反腐倡廉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協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反腐倡廉教育;監督檢查本區政法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指導、協調政法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受理人民民眾及政法系統黨組織、黨員對政法部門及其領導幹部違法違紀問題的舉報、控告和申訴;協助查處政法系統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負責起草紀檢信息和紀檢的綜合性材料等;完成區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貫徹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和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指示、決定;領導、管理鄉鎮(街道)綜合治理辦公室,指導、推動全市基層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加強調查研究,針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理論研究工作,負責起草有關制度和法規;負責組織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幹部的培訓工作;組織實施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行為的日常工作,管理見義勇為基金。
(三)區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組織開展處置“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活動,組織打擊邪教組織及其犯罪活動,重點防“法輪功”練功人員上渝進京,防意外事件發生,防公開聚集練功等“三防”工作;組織開展反邪教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抓好“法輪功”等邪教練功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督促與協調有關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負責起草防範和處理邪教的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領導講話等文字材料;辦理上級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政法委員會機關(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區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行政編制11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3名;政治處主任1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3名,工作人員2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