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北碚區水利局

(二)將農機公司有關管理職責劃給區農委。 二、負責全區水資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的統一規劃、管理、調度、協調和保護及其開發利用工作。 重慶市北碚區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31名。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北碚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碚委發〔2009〕40號)和區委辦、區府辦《關於認真做好區政府部門“三定”工作的通知》(北碚委辦〔2009〕119號)檔案精神,將重慶市北碚區水利農機局更名為重慶市北碚區水利局,並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如下。
一、職能調整
(一)將原水利農機局承擔的農機監理、農機管理、農業機構推廣的相關職能及編制劃給區農委。
(二)將農機公司有關管理職責劃給區農委。
(三)進一步強化防汛抗旱及水行政執法工作,強化三峽移民規劃及後期扶持工作。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重慶市北碚區水利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相關的法規、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有關水利法律法規的實施細則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擬定全區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項目前期工作。
二、負責全區水資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的統一規劃、管理、調度、協調和保護及其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制定全區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擬定全區鎮街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依法開展地下水資源的勘測;組織開展水資源的調查評價;負責全區城市、場鎮供水和農村人畜飲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負責水能資源開發;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
三、編制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四、根據國家資源和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政策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五、負責全區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鎮街間、部門間重大水事糾紛,查處水事違法案件;負責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六、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調節、管理、監督、審計;指導全區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及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七、組織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組織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負責徵收水土保持防治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依法查處轄區內水土保持違法行為。
八、組織制定河道的綜合開發利用和防治水害規劃;審查河道管理範圍內的工程建設方案,確定河道防洪標準,制定並監督實施河道的防洪調度方案;擬定河道的清障計畫和實施方案,並督促實施;組織全區河道采砂許可制度的實施及河道采砂管理費的徵收。
九、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洪抗旱工作;負責汛情、墒情測報;對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洪抗旱調度。
十、負責水利的科技工作;組織水利行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貫徹執行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推動行業進步。負責全區水利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技術和智力人才引進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三峽移民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區移民資金、移民項目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全區三峽工程後續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完成包乾內資金補償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北碚區水利局內設8個職能科(室):
(一)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督辦、檔案、信訪、機要、保密、新聞宣傳和重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的建設和安全保衛工作。
(二)財務統計科
承擔全區水利行業財務、會計的監督責任;指導全區水利系統財務、會計管理規章制度建設及財會隊伍建設;負責監督實施有關財務方面的政策、法規,並擬定相關制度和辦法;負責銜接中央、市和區級水利資金撥付,對各項水利資金使用進行巨觀調節、綜合管理和財務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及資金的管理,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水利系統的國有資產,確保其保值增值;負責水利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
(三)水行政執法大隊(撤銷水利監察科)
負責宣傳貫徹水利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水資源、水土資源、保護水域、水利工程和其他有關設施,維護正常水事秩序;負責全區水事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水事糾紛及違反水法規的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理、行政處罰或採取其他行政措施;承辦行政複議、應訴、賠償等具體工作;配合司法機關查處水務治安、刑事案件等。
(四)水利科(掛區政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辦公室和農村改水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區水利發展規劃的編制,制定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水利工程的立項審批和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區政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利行業的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各鎮供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指導全區水利行業的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全區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指導水利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河道管理科
貫徹執行有關河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負責全區河道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管理全區江河、湖泊、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負責全區涉河建設項目的初審和河道管理範圍內開採砂石土的管理。負責依法徵收砂石資源費。
(六)水土保持科
宣傳、貫徹和實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負責依法徵收水土流失防治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歸口管理全區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各項規劃;制定水土流失防治工程技術標準及組織有關技術培訓;主管水土流失監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依法協助查處轄區內水土保持違法行為;審批全區生產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和開展工程竣工驗收;組織實施轄區內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作。
(七)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前掛牌在河道管理科,市水利局要求進行“三定”,全市大多數區縣已獨立)
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決定及命令,承辦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各鎮、街道辦事處的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區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統計、收集、傳遞和發布汛情旱情、災情;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區蓄水工程設施的水量;指導編制防汛、抗旱和江河水域防洪預案及水利設施度汛、搶險、分洪方案;負責江河防洪工程、度汛應急工程、震損、水毀工程和河道清障計畫的審批並監督實施;組織管理、檢查汛期搶險隊伍;負責防汛抗旱服務體系建設,制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向國家申請防汛抗旱經費,提出資金安排方案並監督管理。
(八)三峽移民辦公室(以前掛牌在河道管理科,市移民局要求進行“三定”,全市大多數區縣已獨立)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三峽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令;負責組織編制移民安置規劃、庫區開發規劃和三峽後續規劃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移民安置規則和年度投資計畫;負責綜合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移民工作的宣傳、教育、科技、外事等工作;指導、檢查、督促有關鎮(街)、單位的移民工作;負責移民資金管理,負責移民資金的監督和內部審計,保障移民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負責移民後期扶持工作;負責對轄區三峽水庫綜合管理;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重慶市北碚區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3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處級領導職數3名(含黨組書記1名、副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五、其他事項
(一)重慶市北碚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建議定為區政府副處級行政單位,設在區水利局(同區救災辦類似)。主任由局分管副局長兼任,下設常務副主任1名(正科級)。經費渠道:財政全額撥款。
(二)原農機站退休的3名職工可根據個人意願劃歸區農委或留在水利局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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