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南岸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同意你區人民政府駐地由南坪街道南城大道199號遷至長生橋鎮廣福大道1號。你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後,行政區域不變。

渝府〔2013〕24號

南岸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南岸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請示》(南岸府文〔2012〕50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民政部批覆),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你區人民政府駐地由南坪街道南城大道199號遷至長生橋鎮廣福大道1號。你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後,行政區域不變。

二、所需搬遷經費由你區自行解決,搬遷手續按程式辦理。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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