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2013〕24號
南岸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南岸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請示》(南岸府文〔2012〕50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民政部批覆),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你區人民政府駐地由南坪街道南城大道199號遷至長生橋鎮廣福大道1號。你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後,行政區域不變。
二、所需搬遷經費由你區自行解決,搬遷手續按程式辦理。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5日
同意你區人民政府駐地由南坪街道南城大道199號遷至長生橋鎮廣福大道1號。你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後,行政區域不變。
渝府〔2013〕24號
南岸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南岸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請示》(南岸府文〔2012〕50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民政部批覆),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你區人民政府駐地由南坪街道南城大道199號遷至長生橋鎮廣福大道1號。你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後,行政區域不變。
二、所需搬遷經費由你區自行解決,搬遷手續按程式辦理。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