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九龍坡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九龍坡區教育委員會是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二)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組織實施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地區傾斜的政策措施,實施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負責全區教育體制改革;審核全區中國小、民辦教育、職業教育的設定、調整、更名、停辦、撤銷、合併。

(四)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實施對鎮、街履行教育職責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開展對全區中國小的督導評價。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協助教育稅費的徵收工作,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負責教育經費的安排和預決算工作;負責教育援助的管理;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及國有資產,指導校辦產業發展和後勤改革工作;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和社會保障及教育培訓、人員調配、職稱評定工作。

(七)指導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工作,負責中小學生體質監測。

(八)組織實施本區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大中專全日制學校招生考試和成人高中等學校入學考試等工作;管理中國小的招生、考試、學籍、畢業等工作。

(九)管理指導本區的語言文字工作,歸口管理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十)歸口管理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和外事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九龍坡區教育委員會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重大決議事項的督查督辦;承擔教育系統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以及人民建議、意見;負責大學中專招生行政管理工作。

(二)組織宣教科

指導、管理本系統的黨建工作;負責對本系統幹部和黨員的教育、管理和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黨的組織建設;負責黨工委直屬黨組織的黨費收繳和黨內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宣傳工作、黨建研究,受理黨員申訴;指導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管理、指導學校統戰、老幹部、保密、群團和法制建設工作;管理本系統社團工作;負責防控和處理本系統邪教組織的工作;負責開展教育系統工會工作和婦女工作;指導學校民主政治建設,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負責開展全區教職工文藝、體育等競賽活動,組織教職工參加區級及其以上的文藝、體育等競賽活動。

(三)安全穩定辦公室

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置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和學校安全防範體系;負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宣傳教育;牽頭校園及其周邊綜合整治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的督查和考核評估;指導中國小和直屬事業單位內部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訪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

多渠道籌措並管理教育經費;指導、管理直屬單位編制預決算和匯總預決算;指導、監督基層學校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指導,開展財務分析;規承擔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統籌管理貸款與贈款;管理委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公費醫療工作;牽頭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與分析;負責教育系統的政府採購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編制直屬單位基建投資計畫,負責對基建工程的規劃、立項、設計和投資進行審核,對建築質量、進度實施監督;管理直屬單位校舍、校地,指導教育系統學校基建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學校的後勤改革;負責學校校舍、設備設施安全工作;指導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的改革、發展工作;統籌管理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中國小標準化建設、教育信息化建設、體育衛生設施建設等項目;負責按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划進行中國小布局調整。

(五)人事科(重慶市九龍坡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管理、指導本系統人事工作;負責區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和管理教師隊伍的師德師風建設、業務建設、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協調有關科室開展師德建設;依法落實教師待遇,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受理教師權益問題申訴;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管理、指導教職工考核晉級獎懲工作;負責優秀教師交流和引進工作;牽頭組織對骨幹教師、特級教師、優秀教師的評選推薦;負責組織區級及以上教職工表彰活動;管理教職工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對口支教、計畫生育及退休教職工工作;負責語言文字工作;承擔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公派留學人員、因公出國(境)人員和來華留學人員、來區外籍文教專家及教師的各項管理工作。

(六)初等教育科

管理、指導全區初等教育工作;審核國小、幼稚園的設立、更名、撤併、定級等事宜;管理國小招生及畢業生工作;重點推動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和實施素質教育,指導示範幼稚園、示範國小的建設;指導國小特殊教育;指導幼稚園、國小教育體制改革、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及保教工作,實施辦學層次目標管理;指導國小電化教育、科普教育、安全教育和環境教育等。

(七)中等教育科

管理、指導全區普通國中、高中工作;審核全區普通國中的設立、更名、撤併等事宜,審核全區普通高中的設定、更名、撤併等事宜;重點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普及高中教育和實施素質教育,指導示範性普通中學建設;指導、管理普通中學特殊教育;管理普通中學招生、升學工作;指導普通中學教育體制改革、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改革等,實施普通中學辦學層次目標管理;指導普通中學科普教育、人口教育、環境教育和安全教育等。

(八)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綜合管理本區的中等職業教育、掃盲工作、農村成人教育、廣播電視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指導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中學、成人學校建設;管理中初等職教、成教招生、考試、考核,指導職成教育的辦學體制改革、管理體制改革與教學改革;指導實習實驗基地建設和職教專業師資培訓;按許可權審批社會力量辦學;承辦社會力量辦學的設立、變更、終止等有關事宜。負責中外合作辦學管理。

(九)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管理、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以及環保、科技教育等工作;負責管理衛生防疫和學生體質監測工作;負責德育基地、文明禮儀示範學校和綠色學校等創建活動;指導、管理全區性學生德育活動、體育運動、競賽和藝術比賽活動以及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日常管理;負責組隊參加區級以上各類體育競賽和藝術、科技活動;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藝術設施建設;指導和管理社區教育、國防教育、軍訓工作和學生安全工作。指導少工委、共青團工作,協助做好關工委工作。

(十)教育督導室(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統籌協調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調整;對本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代表區人民政府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中國小、學前教育機構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根據需要實施對教育的專項督導;組織開展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承擔教育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有關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牽頭協調教育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 政策法規科

負責研究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開展教育課題研究;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有關教育涉法事務;辦理教育行政許可事宜等。

單位領導

熊孝良(區委教育工委書記、區教委主任、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主持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和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全面工作;聯繫區教師進修學院。

夏平國(區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協助書記負責區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分管黨風廉政、組織幹部(統戰)、宣傳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和婦女等工作;分管區教委機關黨建、機關管理與建設、機關離退休管理、區委區政府對區教委綜合目標考核等工作;協助主任聯繫區教師進修學院。

羅昌華(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招辦主任):主持區招辦工作;分管人事、語言文字等工作;協助主任聯繫區教師進修學院。

郭華(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委副主任):分管中學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信息技術與教育裝備、中學教育綜合改革等工作;聯繫區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區教育質量監測評估中心;協助主任聯繫區教師進修學院。

鄒江霞(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委副主任):分管基建、後勤、發展規劃、政府採購、計畫財務、審計、教育統計、學生資助和市對區考核等工作;聯繫區教育發展服務中心、區學生資助中心。

古寧(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委副主任):分管國小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德育、體育衛生藝術科技教育、國防教育、關工委、國小(學前)教育綜合改革等工作;聯繫區中國小衛生保健所;協助主任聯繫區教師進修學院。

許明學(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紀委派駐區教育委員會紀檢組長):主持區紀委派駐區教委紀檢組工作。

秦登偉(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專職督學):協助主任負責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分管教育督導、安全、保衛、穩定、信訪、綜合治理、政策法規法治等工作。

顧小萍(調研員):協助區教委主要領導同志工作。

熊孝良同志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對分管領域、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同時完成區委教育工委和區教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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