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的前身是1954年3月29日成立的重慶市人民檢察署第一工廠區專門檢察署,辦公地點位於101廠新建國院2號。
1955年10月13日,更名為重慶市第四區人民檢察院,院址遷至李家沱林蔭村204號。同年10月24日“重慶第四區”更名為“重慶市九龍坡區”,10月30日,第四區人民檢察院更名為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
1978年10月,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恢復重建,
1998年10月,遷址於楊家坪毛線溝楊渡村6幢。
2003年12月6日,遷址於九龍園區紅獅大道2號新建辦公大樓 。
機構設定
該院內設機構共11個,包括:
政治處
辦公室
研究室
監察室
職務犯罪偵查局
偵查監督科
公訴科
監所檢察科
控告申訴檢察科
民事行政檢察科
職務犯罪預防科
1.政治處
2.辦公室
3.研究室
4.監察室
5.職務犯罪偵查局
6.偵查監督科
7.公訴科
8.監所檢察科
9.控告申訴檢察科
10.民事行政檢察科
11.職務犯罪預防科
工作情況
以下為該院2008年的工作情況:
共受理提請批捕的各類刑事案件1062件1608人、移送審查起訴案件1276件1915人,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1308人、起訴1639人,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9件23人,大案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