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廣場後方是享譽海內外的重慶人民大禮堂,由當時主持西南局工作的鄧小平、賀龍同志決定修建,著名建築師張家德先生設計,始建於1951年9月,竣工於1954年1月,歷時兩年零四個月。重慶人民大禮堂採用中國傳統軸線對稱手法,配以軸式的南北兩翼,觀外金碧輝煌、氣勢恢宏、布局和諧、雕樑畫棟、飛檐走壁;內設大舞台一座,觀眾席四樓一底,座位5000個,是廣場內的主要景點,也是大型慶典、隆重集會和演出的重要場所,深得海內外遊客的讚譽。每到傍晚,市民自發組織上千人在廣場上跳集體舞、健身操,構成一道亮麗的市民生活風景線。在建中的三峽博物館和廣場三期工程,總投資6.3億元,將為廣場擴大一倍以上的面積。屆時,時廣場與大禮堂、博物館三位一體,相得益彰,將是市區內最大的文化綜合觀光景區。
廣場禁行為
(一)賭博、酗酒、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或煽動鬧事;(二)非法集會、遊行、演講,雜耍、賣藝或進行封建迷信活動;
(三)攜帶管制刀具及危險、有毒、易燃、爆炸物品;
(四)使用鑼鼓、自帶錄音機、音響等發出高音,有礙他人的娛樂活動;
(五)踢球、滑冰(車、板)、騎腳踏車(含兒童腳踏車)等可能妨礙他人或毀損設施的娛樂活動;
(六)倒賣文藝演出入場券或其他票證,兜售物品,散發傳單及其他宣傳品;
(七)乞討、拾荒,隨地躺臥、露宿,隨地吐痰、便溺或亂扔、亂倒果皮、紙屑、菸頭等廢棄物;
(八)挪動、損毀、偷盜設施設備和標牌,在建築物、雕塑或其他公共設施上塗污、刻劃;
(九)折損、攀爬樹木,採摘花果,踐踏花壇、草坪、綠地,污損噴泉;
(十)堆物、搭棚,吊掛、晾曬物品;
(十一)攜寵物進入,驚嚇、追逐、捕捉、傷害、盜竊廣場鴿及鳥;
(十二)未經批准使用明火或在禁止吸菸區域吸菸;
(十三)在禁止進入區域、路段通行車輛或行人,任意停放車輛。
管理活動
(一)舉行集會、宣傳、慶祝、展覽、會議、演出及其他集體性活動;(二)設定、懸掛、張貼標語、廣告(含空飄氣球)及其他標牌;
(三)從事施工作業,設定公共服務設施,動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