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交通大學產學研合作辦公室

重慶交通大學產學研合作辦公室

重慶交通大學產學研合作辦公室是重慶交通大學內的一個機構,於1951年創建。

機構概括

產學研合作產學研合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若干政策的通(國辦發〔2008〕128號)、國務院《關於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號)及《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產學研結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渝府發〔2008〕74號)等檔案精神,重慶交通大學為了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深化和拓展產學研工作,促進學校科研成果轉化成生產力,學校於2009年3月正式成立了重慶交通大學產學研合作辦公室。

發展理事

重慶交通大學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項事業得到了健康快速發展,目前學校已建設成為一所交通特色鮮明、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博士後等多層次人才培養體系的多科性大學,已是國家交通行業和重慶高等教育中的優質資源、我國交通類知名高校。學校由鄧小平、劉伯承、賀龍等領導下的西南軍政委員會於1951

發展理事會成立大會發展理事會成立大會
年創建,作為國家交通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為國家、特別是國家交通建設事業、西南地區和重慶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建國初,毛澤東主席曾為我校川藏公路建設者親筆題詞;2006年,溫家寶總理蒞校視察時曾充分肯定學校的貢獻。目前,學校在校生已達2.5萬人,教職工1700餘人。
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更好地適應國家和社會對高等教育的新要求,積極服務行業、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科技創新水平,學校決定成立“重慶交通大學發展理事會”。理事會在國家與教育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規範圍內開展活動,定位為學校建設發展的諮詢機構,由關心、支持學校發展的行業與政府部門、大型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和社會知名人士、著名學者、傑出校友等組成。通過發展理事會,使學校與社會各界建立和發展長期、全面、穩定、緊密的產學研合作關係,提升學校服務理事單位及行業、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積極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服務平台

目前,重慶交通大學是一所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以工為主,工、管、理、經、文、法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學科專業覆蓋面廣,擁有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7個省部級重點學科、12個一級學科碩士點、9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領域、47個普通本科專業、28個高職(專科)專業。教學科研平台實力強,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逾1.4億元,建成了1個國家級素質教育基地、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40個省部級質量工程建設平台,擁有1個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內河航道整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山區橋樑與隧道工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7個省部級重點科技平台,基礎及專業實驗室(中心)達30餘個。師資力量雄厚,1800餘人教職員工中,有專任教師1100餘人,其中“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7人,“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2人,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等省部級及以上專家教授120餘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級職稱人員500餘人;中國工程院鄭皆連院士、韓其為院士、梁應辰院士等150多名國內外知名學者擔任學校特聘教授或兼職教授,定期到校授課(講學)。
重慶交通大學要建設成為具有專業特色的高水平大學,必須要和科技創新的主體———企業有機結合,建立長期、穩定的產學研合作平台,共同開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關鍵技術與核心技術,才能真正地融入國家和地方創新體系建設之中。要充分利用學校人才優勢、技術優勢、緊抓機遇,積極尋找合作契機,努力搭建以大學科研為核心的產學研合作平台,為產學研合作提供技術保障。使之成為一個富有生機與活力的產學研合作平台,能夠有效地促進了大學功能與企業需要的有機結合,為具有特色專業的高水平大學建設提供發展動力。

領導班子

分管領導:黃明
主任:杜子學
副主任:苗金燕
副主任:張驊

工作職責

1.籌建校級頂層產學研平台(校發展理事會或校發展諮詢委員會)。承辦年度校產科研合作頂層會議,商談科技合作、辦學培訓、實習就業和服務企業等多方面事宜,統籌協調督促校內各單位落實頂層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建立起制度化的校級頂層產學研學合作機制。
2.牽頭校內科研、教學、實訓和就業等單位建立多形式的校地(學校與行業)合作平台。積極爭取與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簽訂產學研合作協定,在有條件的省市建立並指導校地合作“產學研基地”或產學研分院)。牽頭制定、協調督促校內相關單位落實校地合作年度計畫,滾動推進,有序開展,促進校地產學研合作不斷深入。牽頭校內相關單位建立科研、培訓、實習就業等專項或多項合作的校企(校院、校校)合作平台。主要通過簽訂合作協定,定期召開會議、商定年度計畫,組織、協調、督促落實這些會議和計畫確定的各項事宜等方式,不斷拓展校企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水平。
3.統籌、協調、指導學校與產學研活動相關的有形或無形資產投入、運作與管理,促進產學研活動取得實效,促進學校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4.組織、協調學校相關單位參加各類產學研項目洽談會、展示會等,多形式向外界傳達學校科技成果、智力優勢、學生培養等信息,並向學校相關單位傳遞社會人才培養、項目合作、成果需求、合作辦學等信息。
5.協調與學校產學研活動相關的校友工作。
6.牽頭起草學校產學研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等制度化建設相關事宜。
7.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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