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紅包協定

目錄
一、概念
二、背景
三、內容
一、概念
醫患紅包協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為進一步推進醫療衛生行業作風建設,踐行醫療衛生職業精神,營造廉潔行醫執業環境,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根據《關於印發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的通知》(國衛辦發〔2013〕49號),決定自2014年5月1日起,開展醫療機構和住院患者簽署《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定書》工作,而促成的一種醫患協定書,網友稱之為“醫患文明新契約”。
二、背景
近年來,針對我國醫療行業日趨嚴重的病患送紅包、醫生收紅包等不良現象,國家衛生計生委連續加強監管。
2012年8月1日,當時的衛生部就《關於加強公立醫院廉潔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公開徵求意見,擬規定患者入院時進行醫生不收“紅包”、患者不送“紅包”雙向簽字,協定書納入病案管理,引發社會極大關注。
2013年年底,為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嚴肅行業紀律,促進依法執業、廉潔行醫,針對醫療衛生方面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了《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以下簡稱“九不準”)。其中包括不準收受患者“紅包”等內容。
2014年2月21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印發《關於醫患雙方簽署不收和不送“紅包”協定書的通知》,要求從今年5月1日起,全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在患者住院時須和患者簽訂不收、不送“紅包”協定。各級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須設立統一投訴電話,並印刷在協定書上,醫患雙方的簽訂協定書,要納入病案管理,歸檔保存,以備審查。
通知要求,醫療機構應在患者入院24小時內,由經治醫師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定書》。二級以上醫院(含開設住院床位的婦幼保健院、專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須開展,其他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
協定規定了醫患雙方權責。協定參考文本包括兩部分,一是醫院承諾秉持平等、仁愛、誠信的職業精神,以患者為中心,盡心盡責為患者治療疾病。廉潔行醫,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屬的“紅包”、貴重禮品。
另一部分是患者承諾積極配合診療活動,如實提供病史等信息,尊重科學,對疾病診斷治療中客觀存在的危險作出慎重理智的決定。尊重醫務人員,服從管理和安排。不向醫務人員送“紅包”、貴重禮品,共創廉潔和諧的醫療環境。
國家衛計委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加強監督檢查,統一設立投訴電話,由醫療機構印刷在協定書上。醫療機構要將醫患雙方簽署的協定書納入病案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歸檔和保存等工作。
三、內容
一、醫療機構應在患者入院24小時內,由經治醫師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定書》,並認真解答其疑問。二級以上醫院(含開設住院床位的婦幼保健院、專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須開展,其他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
二、對於二級以上醫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醫師或病區主治醫師負責與患者及其家屬進行溝通,並代表醫方在《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定書》上籤字。為體現醫院法人代表責任,可在醫方簽名欄印製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屬簽名。
三、我委制定了《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定書》參考文本,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以據此製作本轄區內統一的《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定書》文本,醫療機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修改。
四、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加強監督檢查,統一設立投訴電話,由醫療機構印刷在《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定書》上。醫療機構要將醫患雙方簽署的協定書納入病案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歸檔和保存等工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