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源流論

醫學源流論

《醫學源流論》二卷,徐大椿撰於乾隆二十二年(1757)。此書堪稱為“徐大椿醫學論文集”,共收其評論文章九十九篇。上卷為經絡臟腑、脈、病、方藥,下卷則治法、書論(並各科)、古今。縱橫捭闔,觸及之處,每有新見,發前人之未發,言常人所不敢言,尤針砭時弊甚多,論述道理深湛,中醫史上正缺如此大手筆之評論家也,大椿實古今第一人。

醫書簡介

此書頗多先進之論,例如作“治人必考其驗否論”,指斥“今之醫者,事事反此,惟記方數首,擇時尚之藥數種,不論何病何症,總以此塞責,他認為,“若醫者能以此法(效驗)自考,必成良醫;病家以此法考醫者,必不為庸醫之所誤。”是頗具‘實踐檢驗”為標準之義。種人痘法本非傳統,當時推行尚多阻力,徐氏卻具真知灼見,指出有“九善”(九大好處),作不遺餘力之提倡。

作者自敘

醫,小道也,精義也,重任也,賤工也。古者大人之學,將以治天下國家,使無一夫不被其澤,甚者天地位而萬物育,斯學者之極功也。若夫日救一人,月治數病,顧此失彼,雖數十里之近,不能兼及。況乎不可治者,有非使能起死者而使之生,其道不已小乎?雖然,古聖人之治病也,通於天地之故,究乎性命之源,經絡、臟腑、氣血、骨脈,洞然如見,然後察其受病之由,用藥以驅除而調劑之。其中自有玄機妙悟,不可得而言喻者,蓋與造化相維,其義不亦精乎?道小,則有志之士有所不屑為,義精,則無識之突有所不能窺也。人之所系,莫大乎生死。王公大人,聖賢豪傑,可以旋轉乾坤,而不能保無疾病之患。一有疾病,不得不聽之醫者,而生殺唯命矣。夫一人系天下之重,而天下所系之人,其命由懸於醫者。下而一國一家所系之人更無論矣,其任不亦重乎?而獨是其人者,又非有爵祿道德之尊,父兄師保之重。既非世之所隆,而其人之自視,亦不過為衣服口食之計。雖以一介之微,呼之而立,至其業不甚賤乎?任重,則托之者必得傳人;工賤,則業之者必無奇士。所以勢出於相違,而道因之易墜也。余少時頗有志於窮經,而骨肉數人疾病連年,死亡略盡。於是博覽方書,寢食俱廢。如是數年,雖無生死骨肉之方,實有尋本溯源之學。九折臂而成醫,至今尤信。而竊慨唐宋以來,無儒者為之振興,視為下業,逡巡失傳(逡,音ㄑㄩㄣ,「退」之意。逡巡,「後退」之意),至理已失,良法並亡,惄然傷懷(惄,音「逆」,飢餓之意),恐自今以往,不復有生人之術。不揣庸妄,用敷厥言,倘有所補所全者,或不僅一人一世已乎? (乾隆丁丑年七月洄溪徐大椿書於五山之半松書屋)

作者簡介

徐大椿像 徐大椿像

作者徐靈胎(1693-1771),名大椿,一名大業,晚號洄溪老人,清·吳江人。大椿生有異稟,聰強過人,先攻儒業,博通經史,旁及音律書畫、兵法水利。中年時因家人連遭病患,相繼病故數人,遂棄儒習醫,而取家藏醫書數十種朝夕披覽,久而通大義。更窮源極流,自《內經》至明清諸家廣求博採。自此醫道日進,難易生死,無不立辨,怪症痼疾,皆獲效驗。

徐氏曾二次應召入京。乾隆二十五年,大學士蔣文恪病,朝廷召請海內名醫,大司寇秦蕙田首薦徐靈胎,進京診治。乾隆三十六年,再召入京師治病,但自己感到年老力衰,攜棺上京,最後確其所言,病死京中,由其子扶棺而回。

徐氏著作尚有《難經經釋》、《傷寒論類方》、《醫貫砭》、《神農本草經百種錄》、《蘭台軌範》等。

晚年築室七子山,隱於洄溪,卒年79歲。

目錄

卷上 卷下
元氣存亡論 軀殼經絡臟腑論 表里上下論 陰陽升降論 治病必分經絡臟腑論 治病不必分經絡臟腑論 腎藏精論 一髒一腑先絕論 君火相火論 診脈決死生論 症脈輕重論 脈症與病相反論 中風論 臌膈論 寒熱虛實真假論 內傷外感論 病情傳變論 病同人異論 病症不同論 病同因別論 亡陰亡陽論 病有不愈不死雖愈必死論 卒死論 病有鬼神論 腎虛非陰症論 吐血不死咳嗽必死論 胎產論 病有不必服藥論 方藥離合論 古方加減論 方劑古今論 單方論 禁方論 古成方劑大小論 藥誤不即死論 藥石性同用異論 劫劑論 製藥論 人參論 用藥如用兵論 執方治病論 湯藥不足盡病論 本草古今論 藥性變遷論 藥性專長論 煎藥法論 服藥法論 醫必備藥論 乩方論 熱藥誤人最烈論 薄貼論 貌似古方欺人論 司天運氣論 醫道通治道論 五方異治論 病隨國運論 針灸失傳論 水病針法論 出奇制病論 治病緩急論 治病分合論 發汗不用燥藥論 病不可輕汗論 傷風難治論 攻補寒熱同用論 臨病人問所便論 治病不必顧忌論 病深非淺藥能治論 愈病有日期論 治病必考其驗否論 防微論 知病必先知症論 補藥可通融論 輕藥愈病論 腹內癰論 圍藥論 《難經》論 傷寒論論 金匱論 脈經論 千金方外台論 《活人書》論 《太素脈》論 婦科論 痘科論 幼科論 瘍科論 祝由科論 獸醫論 四大家論 醫家論 醫學淵源論 考試醫學論 名醫不可為論 邪說陷溺論 涉獵醫書誤人論 病家論 醫者誤人無罪論

醫學源流論

元氣存亡論

養生者之言曰:“天下之人皆可以無死。”斯言妄也。何則?人生自免乳哺以後,始而孩,既而長,既而壯,日勝一日。何以四十以後,飲食奉養如昔,而日且就衰?或者曰:“嗜欲戕之也。”則絕嗜欲可以無死乎?或者曰:“勞動賊之也。”則戒勞動可以無死乎?或者曰:“思慮擾之也。”則屏思慮可以無死乎?果能絕嗜欲,戒勞動,減思慮,免於疾病夭札則有之。其老而眊,眊而死,猶然也。況乎四十以前,未嘗無嗜欲、勞苦、思慮,然而日生日長。四十以後,雖無嗜欲、勞苦、思慮,然而日減日消,此其故何歟?

蓋人之生也,顧夏蟲而卻笑,以為是物之生死,何其促也!而不知我實猶是耳。當其受生之時,已有定分焉。所謂定分者,元氣也。視之不見,求之不得,附於氣血之內,宰乎氣血之先。其成形之時,已有定數。譬如置薪於火,始然尚微,漸久則烈,薪力既盡,而火熄矣。其有久暫之殊者,則薪之堅脆異質也。故終身無病者,待元氣之自盡而死,此所謂終其天年者也。至於疾病之人,若元氣不傷,雖病甚不死,元氣或傷雖病亦死,而其中又有辨焉。有先傷元氣而病者,此不可冶者也;有因病而傷元氣者,此不可不預防者也。亦有因誤冶而傷及元氣者,亦有元氣雖傷未甚,尚可保全之者,其等不一。故診病決死生者,不視病之輕重,而視元氣之存亡,則百不失一矣。

至所謂元氣者,何所寄耶?五臟有五臟之真精,此元氣之分體者也。而其根本所在,即《道經》所謂“丹田”,《難經》所謂“命門”,《內經》所謂“七節之旁,中有小心”,陰陽闔辟存乎此,呼吸出入系乎此。無火而能令百體皆溫,無水而能令五臟皆潤。此中一線未絕,則生氣一線未亡,皆賴此也。

若夫有疾病而保全之法何如?蓋元氣雖自有所在,然實與臟腑相連屬者也。寒熱攻補不得其道,則實其實而虛其虛,必有一髒大受其害。邪入於中,而精不能續,則元氣無所附而傷矣。故人之一身,無處不宜謹護,而藥不可輕試也。若夫預防之道,惟上工能慮在病前,不使其勢已橫而莫救,使元氣克全,則自能托邪於外。若邪盛為害,則乘元氣未動,與之背城而一決,勿使後事生悔,此神而明之之術也。若欲與造化爭權,而令天下之人終不死,則無是理矣。

【今譯】養生家的理論說:“普天下的人都可以不死亡。”這話是虛妄的。為什麼呢?人的一生自從出生哺乳以來,開始是孩提,之後是長大,之後是強壯,一天盛一天,為什麼四十歲以後,飲食供養和從前一樣,而人卻一天天的走向衰弱?有的人說:“這是由於嗜好慾念傷害他的緣故。”那么斷絕嗜好慾念便可以不死亡嗎?有的人說:“這是由於勞動傷害他的緣故。”那么戒除勞動便可以不死亡嗎?有的人說:“這是由於思慮擾亂他的緣故。”那么屏棄思慮便可以不死亡嗎?果真能夠做到斷絕嗜欲,戒除勞動,屏棄思慮,能避免疾病早死是有的,而他由衰老到昏耄,由昏耄到死亡,依然如此。何況四十歲以前也不曾沒有嗜欲、勞苦、思慮,然而卻一天天地生長;四十歲以後,即使沒有嗜欲、勞苦、思慮,然而卻一天天地消減。這裡邊的緣故是什麼呢。

人們活著的時候,回視夏天昆蟲的短命而後笑,認為這種動物的從生到死,何等短暫啊!卻不知我們人類其實像這種動物一樣罷了。當他坐胎的時候已經有一定的壽數了。所說一定德壽數,就是稟受的元氣。看它看不見,求它求不到,它附在氣血裡邊,主宰氣血之前。它在人成形的時候,已經有了一定的氣數。好比把木柴放到火上,開始燃燒的時候火苗好小,漸漸的時間久了火焰就猛烈起來,木柴燒完了,火焰便熄滅了。它的燃燒有時間的長短的不同,是因為木柴的質地有堅硬和鬆軟的不同。所以一生沒有疾病的人,等到自身的元氣自然消耗完了便死亡,這就是所說的享盡天年。至於有疾病的人,如果元氣沒有受傷,即使病重也不會死亡,如果元氣受傷,即使病輕也會死亡。然而其中又有分別:有的是先損傷了元氣然後生病的,這是不可以治療的;有的是因為生病損傷了元氣的,這是不可不預防的;也有由於錯誤治療而損傷到元氣的,也有元氣雖然受傷卻不嚴重,還可以保全的。它的等第不是一種。因此診斷疾病判斷病人死活的醫生,不是看疾病是輕是重,而是看元氣是存是亡,就百分之百地沒有差錯了。

至於所說的元氣,寄托在什麼地方?五臟都有五臟的真精,這些是元氣的分支。而元氣的根本存在的地方,就是《道經》所說的“丹田”,《難經》所說的“命門”,《內經》所說的“第七椎的兩旁,中間有個小心”。陰陽開合就存於這裡,呼吸出入繫於這裡。它雖然沒有火卻能讓全身都溫暖,沒有水卻能讓五臟都潤澤。只要這裡一線不斷,就生命一線不死,都是依賴這個。

至於生病以後保全的方法是什麼?元氣雖然是有它所在的地方,然而實在是和五臟六腑相連線的,治療疾病的時候,所用寒藥、熱藥,或攻法、補法,沒有掌握它的規律,便會使其實證更實,使其虛證更虛,必定會有某一髒大受傷害。邪氣侵入到人體,五臟真精不能接續而至,元氣便沒有地方寄託,因而受到損傷。所以人的全身,沒有一處不應當謹慎護理,而藥物不可以輕易試用。至於預防的辦法,只有上等醫生才能在生病之前預先考慮到,不使病勢發展到已經橫暴而沒法挽救的地步。假使元氣能夠保全,就自然能夠把病邪推託到體外。如果邪氣過盛造成危害,就趁元氣沒受傷,和病邪決一死戰,不要拖延造成難以挽回,後悔莫及。這就是掌握其精神靈活運用的辦法。如果要跟造化爭權力,讓普天下的人永不死亡,那是沒有這個道理的。

軀殼經絡臟腑論

凡致病必有因,因受病之處則各有部位。今之醫者曰∶病必分經絡而後治之。似矣,然亦知病固非經絡之所能盡者乎?夫人有皮肉筋骨以成形,所謂軀殼也。而虛其中,則有臟腑以實之。其連續貫通者,則有經有絡貫乎臟腑之內,運乎軀殼之中,為之道路,以傳變周流者也。故邪之傷人,或在皮肉,或在筋骨,或在臟腑,或在經絡。有相傳者,有不相傳者,有久而相傳者,有久而終不傳者。其大端則中於經絡者易傳;其初不在經絡,或病甚而流於經絡者,亦易傳。經絡之病,深入臟腑,則以生克相傳。惟皮肉筋骨之病,不歸經絡者,則不傳,所謂軀殼之病也。故識病之人,當直指其病在何髒何腑,何筋何骨,何經何絡,或傳或不傳,傳以何經始,以何經終。其言歷歷可驗,則醫之明者矣。今人不問何病,廖舉一經以藉口,以見其頗識《內經》,實與《內經》全然不解也。至治之難易,則在經絡易治,在臟腑者難治,且多死。在皮肉筋骨者難治,亦不易死。其大端如此。至於軀殼臟腑之屬於某經絡,以審其針灸用藥之法,則《內經》明言之,深求自得也。卷上\經絡臟腑

表里上下論

欲知病之難易,先知病之淺深。欲知病之淺深;先知病之部位。夫人身一也,實有表里上下之別焉。何謂表?皮肉筋骨是也。何謂里? 臟腑精神是也。而經絡則貫乎其間。表之病易治而難死,里之病難治而易死。此其大略也。而在表在里者,又各有難易,此不可執一而論也。若夫病本在表,而傳於里;病本在里,而並及於表。是為內外兼病,尤不易治。身半已上之病,往往近於熱;身半以下之病,往往近於寒。此其大略也。而在上在下,又各有寒熱,此亦不可執一而論也。若夫病本在上,而傳於下,病本在下,而傳於上,是之謂上下兼病,亦不易治。所以然者,無病之處多,有病之處少,則精力猶可維持,使正氣漸充,而邪氣亦去。若夫一人之身,無處不病,則以何者為驅病之本,而復其元氣乎?故善醫者,知病勢之盛而必傳也,預為之防,無使結聚,無使泛濫,無使併合,此上工治未病之說也。若其已至於傳,則必先求其本,後求其標,相其緩急而施治之。此又桑榆之收也。以此決病之生死難易,思過半矣。卷上\經絡臟腑

陰陽升降論

人身象天地。天之陽藏於地之中者,謂之元陽。元陽之外護者謂之浮陽,浮陽則與時升降。若人之陽氣則藏於腎中而四布於周身,惟元陽則固守於中,而不離其位。故太極圖中心白圈,即元陽也,始終不動,其分陰分陽,皆在白圈之外。故發汗之藥,皆鼓動其浮陽,出於營衛之中,以泄其氣耳。若元陽一動,則元氣漓矣。是以發汗太甚,動其元陽,即有亡陽之患。病深之人,發喘呃逆,即有陽越之虞,其危皆在頃刻,必用參附及重鎮之藥,以墜安之。所以治元氣虛弱之人,用升提發散之藥,最防陽虛散越,此第一關也。至於陰氣則不患其升,而患其竭,竭則精液不布,乾枯燥烈,廉泉玉英,毫無滋潤,舌燥唇焦,皮膚粗槁。所謂天氣不降,地氣不升,孤陽無附,害不旋踵。《內經》雲∶陰精所奉其人壽。故陰氣有餘則上溉,陽氣有餘則下固,其人無病,病亦易愈。反此則危。故醫人者,慎毋越其陽而竭其陰也。卷上\經絡臟腑

治病必分經絡臟腑論

病之從內出者,必由於臟腑;病之從外入者,必由於經絡。其病之情狀,必有鑿鑿可征者。如怔忡、驚悸為心之病,泄瀉、膨脹為腸胃之病,此易知者。又有同一寒熱而六經各殊,同一疼痛而筋骨皮肉各別。又有臟腑有病而反現於肢節,肢節有病而反現於臟腑。若不究其病根所在,而漫然治之,則此之寒熱非彼之寒熱,此之癢痛非彼之痛癢,病之所在全不關著,。無病之處反以藥攻之。《內經》所謂∶誅伐無過,則故病示已,新病復起,醫者以其反增他病,又復治其所增之病,復不知病之所從來,雜藥亂投,愈治而病癒深矣。故治病者,必先分經絡臟腑之所在,而又知其七情六淫所受何因,然後擇何經何髒對病之藥,本於古聖何方之法,分毫不爽,而後治之,自然一劑而即見效矣。今之治病不效者,不咎己藥之不當,而反咎病之不應藥,此理絡身不悟也。卷上\經絡臟腑

治病不必分經絡臟腑論

病之分經絡臟腑,夫人知之。於是天下遂有因經絡臟腑之說,而拘泥附會,又或誤認穿鑿,並有藉此神其說以欺人者。蓋治病之法多端,有必求經絡臟腑者,有不必求經絡臟腑者。蓋人之氣血,無所不通,而藥性之寒熱溫涼,有毒無毒,其性亦一定不移,入於人身,其功能亦無所不到。豈有其藥止入某經之理?即如參之類,無所不補。砒鴆之類,無所不毒,並不專於一處也。所以古人有現成通治之方,如紫金錠、至寶丹之類,所治之病甚多,皆有奇效。蓋通氣者,無氣不通;解毒者,無毒不解;消痰者,無痰不消。其中不過略有專宜耳。至張潔古輩,則每藥注定雲獨入某經,皆屬附會之談,不足征也。曰∶然則用藥竟不必分經絡臟腑耶?曰∶此不然也。蓋人之病,各有所現之處;而藥之治病必有專長之功。如此胡治寒熱往來,能愈少陽之病;桂枝治畏寒發熱,能愈太陽之病;葛根治肢體大熱,能愈陽明之病。蓋其止寒熱,已畏寒,除大熱,此乃柴胡、桂枝、葛根專長之事。因其能治何經之病,後人即指為何經之藥。孰知其功能,實不僅入少陽、太陽、陽明也。顯然者尚如此,余則更無影響矣。故以某藥為能治某經之平凡則可,以某藥為獨治某經則不可。謂某經之病,當用某藥則可;謂某藥不復入他經則不可。故不知經絡而用藥,其失也泛,必無捷效。執經絡而用藥,其失也泥,反能致害。總之變化不一,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也。卷上\經絡臟腑

腎藏精論

精藏於腎,人盡知之。至精何以生,何以藏,何以出?則人不知也。夫精,即腎中之脂膏也。有長存者,有日生者。腎中有藏精之處,充滿不缺,如井中之水,日夜充盈,此長存者也。其欲動交媾所出之精,及有病而滑脫之精,乃日生者也。其精施去施生,不去亦不生,猶井中之水,日日汲之,不見其虧;終年不汲,不見其溢。《易》雲∶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其理然也。曰∶然則縱慾可無害乎?曰∶是又不然。蓋天下之理,總歸自然。有腎氣盛者,多欲無傷;腎氣衰者,自當節養。《左傳》雲∶女不可近乎?對曰∶節之。若縱慾不節,如淺狹之井,汲之無度,則枯竭矣。曰∶然則強壯之人而絕欲,則何如?曰∶此亦無咎無譽,惟腎氣略堅實耳。但必浮火不動,陰陽相守則可耳。若浮火日動而強制之,則反有害。蓋精因火動而離其位,則必有頭眩、目赤、身癢、腰疼、遺泄、偏墜等症,其者或發癰疽,此強制之害也。故精之為物,欲動則生,不動則不生。能自然不動則有益,強制則有害,過用則衰竭。任其自然,而無所勉強,則保精之法也。老子云∶無法道,道法自然,自然之道,乃長生之訣也。卷上\經絡臟腑

一髒一腑先絕論

人之死,大約因元氣存亡而決。故患病者,元氣已傷,即變危殆。蓋元氣脫,則五臟六腑皆無氣矣。竟有元氣深固,其根不搖,而內中有一髒一腑先絕者。如心絕,則昏昧不知世事;肝絕,則喜怒無節;腎絕,則陽道痿縮;脾絕,則食入不化;肺絕,則氣促聲啞。六腑之絕,而失其所司亦然。其絕之象,亦必有顯然可見之處。大約其氣尚存,而神志精華不用事耳,必明醫乃能決之。又諸臟腑之中,惟肺絕則死期尤促。蓋肺為臟腑之華蓋,臟腑賴其氣以養,故此髒絕,則臟腑皆無稟受矣。其餘則視其絕之甚與不甚,又觀其別髒之盛衰何如,更觀其後天之飲食何如,以此定其吉凶,則修短之期可決矣。然大段亦無過一年者。此皆得之目睹,非臆說也。卷上\經絡臟腑

君火相火論

近世之論,心火謂之君火,腎火謂之相火,此說未安。蓋心屬火,而位居於上,又純陽而為一身之主,名曰君火,無異議也。若腎中之火,則與心相遠,乃水中之火也,與心火不類,名為相火,似屬非宜。蓋陰陽互藏其宅,心固有火,而腎中亦有火。心火為火中之火;腎火為水中之火,腎火守於下,心火守於上,而三焦火之道路,能引二火相交。心火動,而腎中之浮火亦隨之。腎火動,而心中之浮火亦隨之;亦有心火為動而腎火不動,其患獨在心;亦有腎火動而心火不動,其害獨在腎。故治火之法,必先審其何火,而後用藥有定品。治心火,以苦寒;治腎火,以鹹寒。若二髒之陰不足以配火,則又宜取二髒之陰藥補之。若腎火飛越,又有回陽之法,反宜用溫熱,與治心火迥然不同。故五臟皆有火,而心腎二髒為易動,故治法宜詳究也。若夫相火之說,則心胞之火參令人怔忡、面赤、煩躁、眩暈,此則在君火之旁,名為相火,似為確切。試以《內經》參之,自有真見也。卷上\脈

診脈決死生論

生死於人大矣!而能於兩手方寸之地,微末之動,即能決其生死。何其近於誣也?然古人往往百不失一者,何哉?其大要則以胃氣為本。蓋人之所以生,本乎飲食。《靈樞》雲∶谷於胃,乃傳之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寸口屬肺經,為百脈之所會,故其來也,有生氣以行乎其間,融和調暢,得中土之精英,此為有胃氣。得者生,失者死,其大概也。其次,則推天運之順逆。人氣與天氣相應,如春氣屬木,脈宜弦;夏氣屬火,脈宜洪之類。反是則與天氣不應。又其次,則審髒氣之生克,如脾病畏弦,木克土也;肺病畏洪,火克金也。反是則與髒氣無害。又其次,則辨病脈之從違。病之與脈各有宜與不宜。如脫血之後,脈宜靜細,而反洪大,則氣亦外脫矣;寒熱之證,脈宜洪數,而反細弱,則真元將陷矣。至於真髒之脈,乃因胃氣已絕,不營五臟。所以何髒有病,則何髒之脈獨現。凡此皆《內經》、《難經》等書言之明白詳盡,學人苟潛心觀玩,洞然易曉,此其可決者也。至雲∶診脈即可以知何病。又雲∶人之死生,無不能先知,則又非也。蓋脈之變遷無定,或有卒中之邪,未即通於經絡,而脈一時未變者;或病輕而不能現於脈者。或有沉痼之疾,久而與氣血相併,一時難辨其輕重者;或有根據經傳變,流動無常,不可執一時之脈,而定其是非者。況病之名有萬,而脈之象不過數十種,且一病而數十種之脈,無不可見,何能診脈而即知其何病?此皆推測偶中,以此欺人也。若夫真髒之脈,臨死而終不現者,則何以決之?是必以望聞問三者合而參觀之,亦百不失一矣。故以脈為可憑,而脈亦有時不足憑。以脈為不可憑,而又鑿鑿乎其可憑。總在醫者熟通經學,更深思自得,則無所不驗矣!若世俗無稽之說,皆不足聽也。卷上\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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