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醫療事務的工作人員。主要包含:(1)醫療防疫人員(包括中醫、西醫、衛生防疫、地方病及特種病防治、工業衛生、婦幼保健等技術人員); (2)藥劑人員(包括中藥、西藥技術人員); (3)護理人員(包括護師、護士、護理員); (4)其他技術人員(包括檢驗、理療、病理、口腔、同位素、放射、營養等技術人員)。等相關工作、專業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