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家女

酒家女

古代意為在飯店、食肆、酒樓等賣酒未婚的女子或是已婚的婦女(飯店主人的女兒或是親戚、僱工),為中性詞。 現代意為娛樂、餐飲場所(酒店、酒吧、夜總會等)給客人“服務”的女性,或意為在娛樂、餐飲場所推銷酒、陪酒的女性,為貶義詞。 分為古現代意思,此為閩南地區特有詞語。

古代意思

古代意為飯店、食肆等賣酒的女子(未婚居多),詞語感情色彩為中性詞。

現代意思

現代意為酒店、酒吧、夜總會等娛樂、餐飲場所上班為客人“服務”的女性(已婚、未婚),詞語感情色彩為貶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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