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簽責任狀的要求:
配藥工是本崗位是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應負全面的直接責任:在責任狀有效期內,若責任方負責人更換時,不再另行簽狀,新接替工作的必須繼續履行職責。
二、崗位責任:
1、根據個人工作目標,保質、保量、保全全的完成本崗位的各項任務。
2、嚴格執行藥劑配製制度,保證藥劑濃度、藥劑數量,保證浮選生產的正常用藥。
3、及時與浮選崗位聯繫,了解藥劑配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調配藥量,認真記錄藥劑耗量和配藥數量,努力降低藥劑耗量。
4、精心維護好本藥設備,減少故障,保持設備處於良好運行狀態。
三、考核指標:
實現:工亡、重傷為零,重大設備事故為零,重大火災事故為零,重大交通事故為零,重大經濟損失為零。
四、獎勵與懲罰:
1、對於年內完成目標責任狀指標要求的年度評先優先考慮。 (1)年度發放安全獎勵360元。 (2)取得評先、評優資格。
2、對年度內完不成責任狀所有指標,除不得責任狀規定的安全獎外,按以下處罰: (1)對於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責任人,當事人否決2個月. (2)出現重大事件、重大設備損失萬元以上事故,否決2個月。 (3)出現輕傷事故,當事人當月否決。 (4)發生事故不按規定如實上報或隱患、謊報以及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的當事人處以100-300元罰款。造成的其他後果由本人負責。 (5)化驗用水、用具、物品不得外排,否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6)各種化驗數據準確、有效,記錄齊全、完整,上報及時,傳遞真實無誤。一項達不到罰款50元。 (7)安全學習、活動到課率達不到者,每人次扣20元 (8)出現物品丟失案件,造成損失的,賠償價值的30%。 (9)未盡事宜按礦考核標準執行。
五、目標責任狀實施:
本責任狀由XXX公司倉上分礦選冶廠安全環保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各段長監督執行。
六、責任狀簽章:
車間主任: 簽狀人:
七、簽狀時間: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