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對的含義
近體詩對仗中的一種。上下句中的對應位置,用相鄰兩類不同事物的字詞(或詞義的門類比較接近的詞)互為對仗,便叫“鄰對”。
所謂詞義門類相鄰或相似,如天文與時令、地理與宮室、器物與衣飾、植物與動物、方位對數量等的關係。用這些意義接近的詞為對,就是鄰對。
上文中提到的名詞的義類包括:
2.時令(年節朝夕等)
3.地理(山風江河等)
4.官室(樓台門戶等)
5.草木(草木桃李等)
6.飛禽(雞鳥鳳鶴等)
7.走獸(狼虎象馬等)
8.魚蟲(蛇魚蟻蝗等)
9.飲食(茶酒萊餚等)
10.器物(盆杯壺盞等)
11.文具(筆墨紙硯等)
12.衣飾等。
白居易《感春》中的兩句:“草青臨水地,頭白見花人”,草與頭不同類,水與花不同類,地與人不同類,這可以算是鄰對。
和鄰對相關的有工對和寬對。
鄰對的實例
例(1)魯迅《亥秋殘年偶作》:
塵海蒼茫沉百感,
金風蕭瑟走千官。
上句的“塵海”對下句的“金風”是地理對天文。
例(2)李商隱《籌筆驛》:
徒令上將揮神筆,
終見降王走傳車。
上句的“筆”對下句的“車”,是文具對器物。
例(3)李賀《七夕》:
鵲辭穿線月,
花入曝衣樓。
上句的“鵲”對下句的“花”,是鳥獸對花木。
鄰對比借對較寬。有時候,不相鄰的兩類事物的字詞也可以互為對仗,只要運用得當,也可以構成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