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背景
鄭艷良家裡有4畝地,患病前一個人完全可以打理過來,其他時間他去附近的磚窯廠打打零工,一年下來,可 以有一萬多收入,滿足基本的生活沒有問題。
2011年10月4日,正在乾農活的鄭艷良忽然感到腹部疼痛難忍,醫院診斷後,證實為闌尾炎,做了手術後,疼痛消失。
3個多月後的2012年1月28日,農曆正月初六下午5點多,鄭艷良感到臀部和大腿疼痛,並很快發展為難以走路。被家人攙扶到村衛生所打了一針鎮痛劑後,鄭艷良感覺自己已經無法站立了,村衛生所的醫生建議他到保定市檢查。
在保定市一家醫院檢查後,醫生稱是缺鉀導致的,並進行了輸液治療,當天夜裡9點多輸完液,鄭艷良的病情未見好轉,最後轉院到北京,醫生最終確診為雙腿動脈不明原因大面積栓塞。醫生當即表示要住院手術治療,但是面對數十萬的截肢以及術後治療費用,鄭艷良選擇保守治療。
2012年1月30日,他從北京回到農村老家。鄭艷良回憶說,當時醫生在他臨走前告知,如果能挨過今後的疼痛,那就沒問題,不然最多只能活3個月。
人物事件
2012年4月14日上午,看著漸漸發爛且露出骨頭的右腿,鄭艷良冒出了自己給自己截肢的念頭。“爛得越來越多,拖個廢腿還不方便。”鄭艷良說自己根本沒有考慮,而是瞬間就下定了決心,沒錢手術,不如自己給自己做。上午11點多,鄭艷良找來家中的一柄紅塑膠把小水果刀、一根鋼鋸,再把毛巾纏在一把痒痒撓上咬在嘴裡,就在東臥房的床上開始給自己做截肢手術,當時在旁邊的妻子怎么也不同意丈夫忽然下的這個決心,鄭艷良罵了妻子幾句,妻子負氣跑到了西臥房,“我當時怎么也不會想到他會鋸,知道他會這么做,我也不會讓他一個人待著。”沈忠紅說。
鄭艷良花了15分鐘左右鋸下了自己的右腿,整個過程,鄭艷良說他一聲不吭,鋸完後,鄭艷良大聲把妻子叫了過來,“我讓她來把爛腿收拾一下。”聞聲而來的沈忠紅被眼前一幕驚呆:丈夫的右腿已從距大腿根約15厘米處被鋸斷,截肢用的鋼鋸條因受力過大崩斷成兩截,桌子上是四顆被咬掉的槽牙。好在因為雙腿動脈栓塞,截肢時出血並不多。沈忠紅連忙電話叫來了自己的家人,“家人當時說把腿扔了,但是我怕被狗糟蹋了,又想著農村講究今後有個全屍,就留下了。”沈忠紅記得當時自己是顫抖地用塑膠袋包裹完鄭艷良的右腿,放入自家院子的一個破瓮里。
社會救助
鎮裡為其辦理低保發補助金
2013年10月10日,臧村鎮副鎮長趙迎春和村里領導一同來到鄭艷良家裡。趙迎春表示,當時他患病時村里知道此事,後來聽說只能活三個月,也沒詳細過問。趙迎春稱,患病後,鄭艷良2012年10月開始享受低保,還每個月免去他家15度的電費,並在2013年6月為其發放了5000元的生活補助金。“其他的一些養老保險等保險都給他辦了。”趙迎春說,接下來,鎮裡將和市裡的衛生部門協調,為他進行一個體檢,然後治療,如果他身體允許的話,將給他申請安裝假肢。
上海醫生願為其免費診斷
2013年10月10日,有網友對於鄭艷良鋸腿一事表示質疑。上海沃德醫療中心首席血管專家張強也提出疑問,他說截肢對皮瓣設計的要求很高,自己鋸腿後骨頭殘端暴露,會導致骨髓炎和創面不愈,且截肢後大量出血和滲血沒有專業器械不可能止血。不過張強認為,鄭艷良的病情應該是真實的,有疑問是因為報導中沒有詳細解釋鄭艷良鋸腿之後傷口是如何癒合的,“我和我的醫生朋友們願意為他提供義務的醫療援助。”張強在微博上公開表示。
入院治療
2013年10月11日下午,鄭艷良被轉送至保定市第二醫院進行觀察和治療。保定市衛生局副局長、市第二醫院院長葛長青在察看了他的病情後說,得病原因還很難斷定,需要到醫院做全面檢查後制定醫治方案,並告知其不必擔心治療費用問題。
2013年11月7日,正在河北省保定市第二醫院接受免費治療的“自鋸病腿”農民鄭艷良稱,醫院已通知其本周六(11月9日)出院。
2013年11月9日,在河北省保定市第二醫院接受免費治療近一個月的“自鋸病腿”農民鄭艷良終於康復出院,醫院除組織職工捐款解決其新農合報銷外的部分費用外,還派車將其送回清苑老家。另為解決此次手術中新農合報銷外的部分費用,9日,保定市第二醫院組織職工為鄭艷良捐款近20000元人民幣,同時,醫院還將清苑縣官方和保定市紅十字會先期預付的總計30000元住院押金全部返還。為表達感激之情,鄭艷良向醫院贈送了“救死扶傷熱心為民”的錦旗。
2014年1月18日,鄭艷良重回保定第二醫院接受清除血栓手術,但僅隔一天,造影儀器下,血栓再次覆蓋了他的腹下血管。20日晚10點,一輛救護車把他送到北京友誼醫院,一起被帶來的,還有此前各方援助的30多萬元捐款。
社會捐款
截至2013年11月6日下午,鄭艷良已接到全國各地、海外愛心人士及河北省、保定市紅十字會和清苑縣官方組織協調的捐款達30萬多元人民幣。
社會評論
河北鋸腿男子鄭艷良和武邑縣一民警辦理護照時刁難市民的行為見諸報端和網路後,都得到了政府火速處理。特事特辦固然有效,但耗費了過度的公共資源,讓制度和規則成為保障弱勢群體最有效手段,方是政府管理首選之策。
一個正常的行政生態環境是無法容忍“特事特辦”一再發生的。因為我們知道,在講究規則之治的地方,大家都按公開的程式辦事,要求行與不行,條件符與不符,哪些材料還需要補充,哪些手續還需要完善,職能部門給前來辦事的公眾一次性告知清楚,講解明白,讓人不跑拐彎路、不受冤枉氣,往大處說,是以民為本、執政為民理念的體現,往小處說,是基本職業倫理和操守的展示。這樣一來,其實對當事人都是個雙贏的結果。那種“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衙門作派,成了阻礙幹群關係融洽、造成官民對立的一個攔路虎。不徹底去除某些官員自以為是,高人一等的老爺思想,居高臨下、頤指氣使的霸道作風,正在開展的民眾路線教育活動就難以達到目標,難以取得民眾滿意的評價。
江蘇省鎮江市檢察院 楊昌俊
個人認為“特事特辦”不能隨意適用,否則會讓制度成為擺設,這實際上折射出我們行政行為的不規範。如何處理實際工作中遇到的這類問題,我覺得應該做到以下三點:一是各級領導機關要堅持“依法行政”,領導堅持按規矩辦事,避免公共權力在運行中演變為特權,將權力的來源依據、運行程式、限度和邊界規定明確清楚,只要觸犯了制度,就必須依紀依法處理,絕不能姑息遷就。二是即便要“特事特辦”,除事情本身確實比較緊急或影響巨大之外,特辦的程式也應該合法有效,“特辦”應該僅限於時間上的特辦,即先考慮“特事”,加快“特事特辦”的進度,而不能破壞辦事的程式。三是不能事情本身受到廣泛關注就一定要“特事特辦”。公共權力運行體系應該要經得起輿論的“狂轟濫炸”,不能完全被輿論左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 劉宇星
在公共事務的管理中,不能缺少特事特辦,但更不能濫用特事特辦。特事特辦反映了官員法治思維的缺失,重人治,輕法治,把法律法規當兒戲,“犯規者”還會以法規可操作性不強等理由狡辯,所以必須給特事特辦畫條紅線、繫上繩索、套上籠頭,謹記特事特辦更要依法辦。一切特事特辦在實體上不得跨過法律、政策的邊界,在程式上也不得違反既定的決策程式,任何在政策、法律的標準上和程式上亂開口子的做法必須禁止。社會在進步,制度在完善,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特事特辦也應越來越少。
北京市密雲縣檢察院 陳兵
這兩起案例中,當事人在被媒體關注前後截然不同的遭遇,不禁讓人感慨:是不是只有“會哭的孩子有奶吃”?誠然,我們應該為政府部門出了問題“特事特辦”及時補救的做法叫一聲好,但那些有著同樣遭遇卻沒有被及時置於“聚光燈”下的民眾又該如何救濟呢?“特事特辦”雖然能夠“亡羊補牢”,但我們更需要政府部門能夠在日常工作中真正改進作風,尊重民眾,增強黨和民眾的血肉聯繫,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強執行監督,對行政過程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堅決依法嚴肅處理,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希望政府為民眾辦實事、解難題成為一種常態,而不是出了問題才刻意為之。
江西省德安縣公安局 施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