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端

鄭端

鄭端,字司直,清初名臣,一字德信。河北省棗強縣大營鎮東小營村人。順治己亥(公元1659年)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辛丑(公元1661年),改工部主事。康熙丁未(公元1667年),升員外郎,奉命視三楚蘆政。戊申(公元1668年),升戶部郎中;己酉(公元1669年),典豫章鄉試,所取皆一時之名士;庚戌(公元1670年),升貴州提學僉事。不久,居父喪。癸丑(公元1673年),服缺大學士,薦補陝西神木道僉事。丁巳(公元1677年),以前任事撤回工部。居母喪,服缺壬戌(公元1682年)補浙江台州巡海道僉事,署糧道。乙丑(公元1685年),升陝西涼莊道,丁卯(公元1687年),升湖南按察使。戊辰(公元1688年),升安徽布政使。期間,康熙南巡,親書“端清”二字賜之。己巳(公元1689年),升偏沅巡撫;庚午(公元1690年),調江寧巡撫。壬申(公元1692年)五月,逝於任上。 史載:鄭端以文儒起家,正己直言,不事唯阿。政績著於朝野,而尤以輕徭薄賦、慎行明罪、恤民隱、培元氣為心。 著有《日知堂文集》6卷、《政學錄》5卷、《朱子學歸》23卷,《孫子匯征》4卷。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順治順治己亥科,殿試金榜三甲進士,翰林院庶吉士 。

康熙6-7年任工部員外郎,奉命視三楚,清查弊政,使得當地吏治大振。

康熙7-9年任戶部郎中,江西鄉試主考官;

康熙9-10年任貴州提學道, 銜按察司僉事, 重振當地文風,任間“明科條,絕請託”。三年丁父憂。康熙15-16年任陝西神木道,銜按察司僉事;在任期間趕上吳三桂三藩之亂,滇黔用兵,鄭端“羽書旁午,事無留滯”。三年丁母憂。

康熙20-24年期間,任浙江甯紹台 巡海道兼糧道,在任間“念弁丁運解之苦,加意周恤,一切陋規 革除殆盡”,因政績突出,被浙江巡撫 舉薦為 “兩浙,廉明第一”;

康熙26-27年任湖南按察使,

康熙27-28年任安徽布政使,期間正趕上康熙帝南巡,鄭端身率屬吏 按南巡所需供給儘量從官府出,事事妥帖而不擾民,受到百姓愛戴,康熙帝欽賜御書 “端清” 二字。

康熙28-29年任湖南巡撫 銜兵部侍郎。

康熙29-31年任江南巡撫 銜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在兩江富庶之地,鄭端潔身自好,“廉以持躬,靜以鎮物”,興利除害,對待屬吏寬嚴相濟,使他們不敢徇私枉法。鄭端還停止兩淮鹽商的“歲獻” 陋規,抑制豪強權貴,從不畏懼妥協。

康熙三十一年卒於官署,康熙帝欽"全恤"之賜。

個人著作

著述: 孫子匯徵 4卷;政學錄 5卷; 朱子學規 23卷; 日知堂文集 4卷; 均收入《四庫全書》並傳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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