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綜合執法監察支隊發展歷程2010年10月底,根據《鄭州航空港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鄭州航空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通知》(鄭航港編[2010]6號)和《鄭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鄭州航空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批覆》(鄭編[2010]59號)精神,成立鄭州航空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10月底基本組建到位。2012年2月綜保區機構套合後,更名為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航空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2013年6月,航空港實驗區機構套合後,根據鄭港編〔2013〕10號檔案要求,成立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綜合執法局,下設綜合執法監察支隊,規格正科級。
機構設定
綜合科;
法制信訪科;
督察大隊;
第一執法大隊;
第二執法大隊;
第三執法大隊;
第四執法大隊;
機動執法大隊;
園博園執法大隊。
具體職責
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行使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城市規劃建設、環境保護、水務、文化市場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及相關監督檢查職能;負責協同相關部門做好交通運輸、食品藥品等方面的綜合執法工作。目 前,已完成與鄭州市城市管理局、鄭州市園林局、鄭州市水務局、鄭州市城鄉規劃局、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鄭州市愛衛辦簽訂了行政處罰委託協定。
單位性質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綜合執法監察支隊,成立於2013年,正科級單位,“五星級執法監察隊伍“ ,其前身為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航空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單位隸屬於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城市管理局(綜合執法局)。
單位領導
現任支隊長:朱華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