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鄭媛媛,女,濟寧職業技術學院團委副書記。
2012年11月,網路流傳鄭媛媛艷照門事件。
作者公開信
致全體網友的一封公開信——《濟寧鄭媛媛艷照門事件》作者
各位網友朋友們:
大家好!我就是鄭媛媛艷照門事件的始作俑者,也就是最早網名化名為“曾爆過媛媛菊花”的發帖人,QQ號860202255的擁有者,也就是照片中的男主角,與鄭媛媛交往了近兩年的男友——馬申科。
今天是11月23日,距離發帖日11月11日已經過去了整整12天,發帖的第二天,我就被**機關逮捕歸案了,13日進入濟寧市拘留所,被治安拘留10天,今天剛期滿釋放。明天我會把我的拘留令上傳本帖,以證明我的身份。
在這裡我想聲明幾件事情:
一、給被我造成傷害的鄭媛媛本人及其家人親友公開道歉,並且表達我深深的歉意,對不起!
二、自發帖起至我被**拘留之時,本人只上傳了部分不雅照片,從未上傳過視頻,當初是有上傳視頻的想法,但是因為技術原因沒有成功,所以網路上的所謂視頻都是空穴來風,大家不要再上當受騙了。真正的視頻只會存在於我的腦海里......大家可能永遠都無法看到!
三、照片中的男主角就是本人,所有照片也都是我和媛媛我們倆人的自拍,也不牽涉第三人。
四、今天我花了很長時間瀏覽了網上關於此次事件的相關評論和各種水貼,說實話,事件的發展已經超乎了我最初的想像,尤其是各種稀奇古怪的評論。關於發帖的原因是感情糾紛,是我們倆個人的個人原因,沒有其他的背景。大家也不必再做各種古怪的推測和臆斷。
五、萬事皆有因果。極端的事情背後必然有極端的原因,古怪的現象背後必然有古怪的矛盾存在。很多東西是不為人知的,所以罵也好,批判也好,我認為,不了解事實真相的人,是沒有資格對別人品頭論足的,因為所有的念頭都是出自你們的想像而已!就像如果作為一個外人的我對發生在您身上的一些事情加以評論,您覺得可行嗎?而真正的事實只有我們倆個人心裡最清楚,不會有第三個人知道!
六、希望網友朋友們不要再將手中的不雅照片進行傳播,不要再對當事人進行人身抨擊,以免觸犯法律,圖一時之痛快,得不償失!
七、另外,目前據我所知,鄭媛媛已經離開濟寧職業技術學院,人業已經離開濟寧市。大家不必再往學校尋人打聽了。
馬申科
2012年11月24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