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國渠遺址保護區範圍

鄭國渠遺址保護區範圍

鄭國渠暨歷代引涇工程遺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6年國發(1996)47號公布的第四批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時代:戰國-近代;國務院總編:31號;古遺址分類號:31號。2008年8月30日至31日,在水利部組織召開的國家水利風景區評審會上,被列入第八批國家水利風景區名單。

鄭國渠暨歷代引涇工程遺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6年國發(1996)47號公布的第四批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時代:戰國-近代;國務院總編:31號;古遺址分類號:31號。2008年8月30日至31日,在水利部組織召開的國家水利風景區評審會上,被列入第八批國家水利風景區名單。 保護範圍:
1.重點保護區:西依涇河西岸,東依涇惠渠東岸外沿200m為界,南依鄭國渠大壩南坡外50m為界,北依今涇惠渠攔河壩北20m處為界。
2.一般保護區,由重點保護區外延100m處為界。
3.建設控制地帶,由一般保護區外延500m為界,張家山北坡亦屬建設控制地帶。
4.在文物保護單位以內不能修建與文物保護無關的工程,如有特殊需要,須經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文物管理部門批准。
5.嚴禁在文物保護區內炸山、取石、采樵、放牧。
6.保護區涉及陝西省涇陽縣王橋鎮岳家坡村、木梳灣村、船頭村。以及涇陽縣北仲山林場用地。
7.鄭國渠首暨歷代引涇渠首遺址文物管理所對所轄文物進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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