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時期,1926年夏秋之際,參加北伐戰爭,在范石曾隊任師政治部主任。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被黨組織派往黃埔軍校武漢分校直屬隊,擔任保衛武漢國民政府的使命。同年“七·一五”事變後,轉赴廣東,參加了廣州起義,後回武漢。
1927年回武漢不久,先後擔任鄂西、鄂東、湖北省行動委員會領導成員及中共岳陽特委書記。1929年春被黨組織派回四川,經組織安排,在郭汝棟部隊從事兵運工作,併兼任該部政治訓練班教官和團隊政治指導官,在官兵中秘密進行兵變發動工作。爾後轉移去上海,積極進行革命宣傳活動。此後,被黨組織派到武漢,秘密為紅軍採購軍用物資。還將自己變賣田產的幾千元大洋,給主力紅軍購買了大批槍枝彈藥。1930年12月22日,在武漢購買軍火時,由於叛徒告密,被敵人逮捕。獄中受盡酷刑,寧死不屈,團結難友,堅持鬥爭。
1931年2月16日在武漢龜山腳下被敵人殘酷殺害,時年2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