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萬曆十五年(1587)以舉人任紫陽縣(今屬陝西安康)知縣。仁慈廉潔,興利除害。初任紫陽,值審役之日,清查弊竇,貧富不淆,眾口稱之。其在紫陽,恐胥役騷擾,制隸牌勾訟,皆知期就訊,情有可原者即祛逐之,冤有可伸者即開釋之。嘗諭人曰:“三尺法吾不敢枉,爾等各宜守法,自是安靜不擾。”常念庠序乃本源之地,捐奉修葺明倫堂,月季課試,評品作興,諸生無不悅服。均邑田土荒瘠,催科急,恐民苦累,乃富撫字,定程限。
主要成就
他如旌節孝,賑煢獨,盡心民事。俸祿菲薄,有餘錢即佐公事。推誠待民,宛然父子。然而竟以耿介杵當路,降其官,臨行之日,行李蕭蕭,士民贐饋,堅辭弗受曰:“仕宦阮途,無忝清光。”老稚攀轅涕泣,同聲歌曰:“召哉父,杜哉母,若召若杜,胡行之苦,思之感之,其在去後之屺岵。”事跡見之於劉四科《紫陽邑侯鄧公去思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