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廷瓚

後論功,升為右都御史。 兩年後,晉升為左都御史。 論功,進右都御史。

基本信息

簡介

鄧廷瓚(?——1500),號字器,河南安陽人。明景泰五年進士。

經歷

景泰五年(1454年)登甲戌科進士,授淳安縣知縣,有惠政。母喪丁憂,除服後升太僕寺丞。貴州新設程番府,因地處深山,吏部難選人赴任,後命其擔任知府。其到達後,悉心規畫,城郭、衢巷、學校、壇廟、廨舍等地,逐漸構建城池,政平令和。巡撫陳儼上奏其知行,明景帝命其久任。九年任滿後,才升為山東左參政,後進右布政使。弘治二年,以右副都御史身份巡撫貴州。母喪丁憂,除服後恢復原職。期間平定當地苗族叛變,並與湖廣總兵官顧溥、貴州總兵官王通等討平。之後上言請設衛所,得到批准。至此,新建都勻府、獨山州、麻哈州、清平縣,至此控制當地苗族。後論功,升為右都御史。
弘治八年,召掌管南京都察院事,幾個月後,提督兩廣軍務,並擔任巡撫。兩年後,晉升為左都御史。弘治十三年,召回擔任掌管南京都察院事,未行而去世。贈太子少保,謚襄敏。

參考文獻

相關的原始文獻:
明史/卷172
《明史》(卷172):“鄧廷瓚,字宗器,巴陵人。景泰五年進士。知淳安縣,有惠政。丁母憂,服除,遷太僕寺丞。貴州新設程番府,地在萬山中,蠻僚雜居,吏部難其人,特擢廷瓚為知府。至則悉心規畫,城郭、衢巷、學校、壇廟、廨舍,以次興建。榜諭諸僚受約束。政平令和。巡撫陳儼上其治行。帝令久任。九載秩滿,始遷山東左參政,尋進右布政使。弘治二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廷瓚自令至守,淹常調者逾三十年。至是去知府止三歲,遂得開府。以生母憂歸。服闋,還原任。都勻苗乜富架、長腳等作亂,敕廷瓚提督軍務,同湖廣總兵官顧溥、貴州總兵官王通等討之。副使吳倬遣熟苗詐降富架,誘令入寇,伏兵擒其父子。官軍乘勝連破百餘寨,生系長腳以歸,群蠻震懾。廷瓚言:“都勻;清平舊設二衛、九長官司,其人皆世祿,自用其法,恣虐,激變苗民,亂四十餘年。今元兇就除,非大更張不可。請改為府縣,設流官與土官兼治,庶可久安。”因上善後十一事,帝悉從之。遂設府一,曰都勻,州二,曰獨山、麻哈;縣一,曰清平。苗患自此漸戢。論功,進右都御史。”
《明史》(卷172):“八年召掌南京都察院事。甫數月,命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越二年,進左。廷瓚治尚簡易,於吏事但總大綱,結群蠻以恩信,不輕用兵,而兵出必成功。鬱林、雲壚、大桂諸蠻及四會饑民作亂,以次討平,兩廣遂無事。十三年復召掌南院。未行,卒。贈太子少保,謚襄敏。廷瓚有雅量,待人不疑,時多稱其長者。至所設施,動中機宜。其在貴州平苗功為尤偉雲。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