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曾經在北京師達中學任職,之後去了北方交大附中任職,擔任過班主任;並於2016年秋季去了首師範附中。
在北京某中學任教時被評為“一級教師”以及“海淀區骨幹教師”。
人物事件
2017年1月,《法制晚報》的“壹現場”欄目曝光的一起發生在北京的惡劣性侵案件,已經引起了全中國網友的強烈憤慨。
2016年3月至案發期間,鄒明武利用給小娜(化名,17歲,高二學生)輔導功課之機,多次以強行親吻、撫摸、讓被害人為其手淫等手段強制猥褻小娜,並在2016年4月、7月、8月和12月,鄒明武趁小娜父母不在家中,竟對她進行了4次“強姦”!
2017年12月26日,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鄒明武有期徒刑9年;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鄒明武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禁止被告人鄒明武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