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8月1日,財經委員會發出《通令第一號》,指出:“一切財政事項必須統一在財政經濟委員會,反對各自為政的現象,沒有法令上的規定,財委會的委託,個人或組織不得隨時開支或取款領款。財政上的權力集中到特蘇財委會,下級財委會完全服從上級財委會。”財經委員會為實現根據地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做出了重大貢獻。
1931年8月1日,財經委員會發出《通令第一號》,指出:“一切財政事項必須統一在財政經濟委員會,反對各自為政的現象,沒有法令上的規定,財委會的委託,個人或組織不得隨時開支或取款領款。財政上的權力集中到特蘇財委會,下級財委會完全服從上級財委會。”財經委員會為實現根據地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做出了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