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十二)指導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藥品市場監管科 (八)保健食品化妝品管理科

一、領導班子

局 長:楊雲峰
副 局 長:劉亞平、查漢巴特爾
調研員: 李永新
副調研員:陳雲、楊寧

二、職責調整

(一)市衛生局承擔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
(二)將市衛生局承擔的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市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食品衛生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餐飲服務行業的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檢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依法行使對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藥品生產、批發、醫療單位製劑室、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的初審,依法核發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許可證。
(五)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轄區內基本藥物生產、經營企業質量的監督抽驗工作;負責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的組織實施。
(六)負責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中(蒙)藥材生產質量管理、中藥飲片炮製等規範;依法實施中(蒙)藥品種保護制度。
(七)發布全市有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能中涵蓋的相關行業質量信息;負責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監測和違法廣告移送、上報和通報工作。
(八)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方面和藥品、醫療器械在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負責藥品行政保護工作;指導市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檢驗機構及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認證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易製毒化學品、藥源性興奮劑及特種藥械;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風險評估及藥品、醫療器械召回的監督管理。
(十一)監督實施藥品批發、零售企業管理制度和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蒙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負責醫療機構藥械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中蒙藥材集貿市場和各類藥品交易會的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工作,協調配合各科室工作;負責局機關制度建設、財務管理、電子政務、網路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材料起草、會議組織、公文管理、機要保密和來信、來訪和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事宜、黨群工作、紀檢監察、幹部理論學習和目標考核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培訓教育科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鄂爾多斯市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從業人員培訓規劃;協助自治區監督指導執業藥師、從業藥師、駐店藥師的資格考試,承擔執業藥師註冊、備案、繼續教育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政策研究,參與起草相關的地方性辦法草案;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與把關;負責局機關行政處罰案件的合法性覆核工作以及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國家賠償等工作。
(四)餐飲服務與食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安全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負責發布與餐飲服務監督管理有關的信息;開展食品安全狀況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貫徹實施餐飲服務監督稽查制度,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五)藥品註冊安全監管科(中蒙藥監管科)
監督實施國家頒布的藥品法定標準和自治區批准的醫療機構製劑等地方性藥品質量標準;監督實施國家中(蒙)藥材生產、藥品(含中蒙藥)生產和醫療機構製劑(含中蒙藥)配製質量管理規範;負責對藥品(含中蒙藥)生產企業、醫療機構製劑室和直接接觸藥品的藥品包裝材料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等;負責藥品委託生產,藥源性興奮劑和藥品生產企業藥品分類管理等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負責醫療機構製劑品種註冊的初審和調劑使用等工作。
(六)藥品市場監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藥品流通法律、法規和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蒙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批發企業經營許可的初審工作和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藥品零售經營許可審批工作;組織實施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管理工作,承擔藥品流通環節藥源性興奮劑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開展農牧區藥品"兩網"建設工作。
(七)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法定標準、產品分類目錄;依法承擔醫療器械產品註冊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的初審和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器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監督和規範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產品的使用;指導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和質量認證機構的業務;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產品監督檢驗;負責開展醫療器械廣告監測和違法廣告移送、上報和通報工作。
(八)保健食品化妝品管理科
負責組織和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許可管理工作;負責規範保健食品的審核,組織實施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範;依法承擔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參與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的報送和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監督管理監測、報送和通報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
(九)稽查科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稽查制度,指導、督促、檢查旗區稽查執法和案件查處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檢查和產品抽驗,承辦發布質量公報;負責中、蒙藥材集貿市場和藥品交易會的監管;依法查處轄區內重大或跨盟市、跨旗區的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違法案件及其它需要查處的違法案件;負責處理上級部門交辦的違法案件;負責處理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投訴和舉報。
(十)認證審評科
承辦藥品、保健食品、醫療機構製劑、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藥用輔料註冊和中藥品種保護的技術審查及現場核查具體實施工作;承辦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範等認證的技術審查及現場檢查和跟蹤檢查的具體實施工作;承辦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的技術審評及現場核查具體實施工作;承辦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考核的技術審查及現場跟蹤檢查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專家、認證檢查員庫的建立、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審評認證相關業務的技術諮詢和學術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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