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
局長:楊鍵軍
總統計師:許文華
副 局 長:劉愛東
副 局 長:牛勝利
調 研 員:王生慧
副調研員:劉春山
城調隊長:王萬中
農調隊長:王靜
科室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檔案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資等工作;承擔組織本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統計系統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統計設計管理與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貫徹各類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管理全市各類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審核部門統計標準和各部門統計調查制度、調查方案,擬訂中長期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及實施辦法;組織協調全市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重大統計違法案件;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和備案工作,核發(統計崗位證書);負責涉外和民間社會調查機構的資格認定和調查項目審批;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負責整理編輯全市以及分地區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統計資料並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承辦統計新聞發布會;負責承擔幹部考核部門對旗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指標的監測工作。
(四)國民經濟核算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制訂旗區生產總值核算方案實施細則,並對旗區生產總值數據實行下算;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服務業年度統計報表制度。
(五)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負責擬定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六)工業交通統計科
負責擬定全市工業和運輸、郵電業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七)能源與環境統計科
負責擬定全市能源與環境綜合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節能降耗與環境評價工作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負責全市能源平衡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八)貿易外經統計科
負責擬定全市突易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九)服務業與社會科技統計科
負責擬定全市服務業、社會、科技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服務業、社會、科技、兒童、婦女發展評估工作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十)人口和就業統計科
負責擬定全市人口、勞動力、勞動工資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人口與就業評價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十一)農村牧區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生產和農村牧區工、商、建、運、服務業生產經營和農業總產值、增加值等各項農村牧區經濟統計;組織實施農村牧區自然災害情況和農村牧區貧困狀況的監測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蒐集、整理和編印農村牧區統計資料。
四、局屬事業單位
(一)城市杜會經濟調查隊
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統計局和市政府下達的城鎮調查任務;負責城鎮調查樣本的抽選和調查網路的建立;開展城鎮基本情況統計和城鎮住戶、物價等抽樣調查和城鎮有關專項調查;蒐集、整理、編印、提供統計調查資料並進行統計分析、研究和預測;建立和管理本專業統計資料庫;相關業務培訓。
(二)農村牧區社會經濟調查隊
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統計局和市政府下達的農村牧區調查任務;承擔農村牧區調查樣本的抽選和基層調查網路的建立;蒐集、整理、編印、提供統計調查資料並進行統計分析、研究和預測;開展農村牧區有關的專項調查;建立和管理本專業統計資料庫;相關業務培訓。
(三)數據管理中心
承擔國家、自治區統計信息化系統鄂爾多斯分系統的建設工作;承擔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的規劃,論證及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統計套用軟體系統及大型資料庫的開發、維護、管理;承擔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和普查數據處理工作;承擔統計系統人員計算機和網路信息技術培訓;承擔統計系統網路和計算機安全防護管理;相關業務培訓。
(四)普查中心
承擔國家在我市進行的人口、農業、經濟等統計普查有關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和計畫,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完成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組織收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準確、及時反映社會和經濟發展狀況,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態進行全面系統的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為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制定統一的統計調查管理制度、方法和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審查市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負責全市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五)檢查、審定、管理、出版全市基本的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公報。規劃、協調全市社會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工作,積極培育和發展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旗區、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七)協助國這統計局管理中央級的統計事業費。組織指導全市統計業務培訓、函授教育。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各項專項調查和大型普查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和自治區統計局義辦的其它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康巴什新區政府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