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縣民政局

都昌縣民政局,都昌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民政工作。

機構設定

縣民政局內設 7個職能股:人秘股、救災救濟股、優撫股、社會救助股、基層政權股(地名區劃股)、社會事務管理股、民間組織管理股(加掛行政許可服務股牌子)。

機構職能

1、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3、組織管理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褒揚烈士工作,負責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退役士兵、轉業幹部、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接收和安置工作。

5、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災情的核查、統計、上報和發布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和災後生產自救工作。

6、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農村困難民眾住房救助。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全縣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

7、負責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8、負責縣、鄉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申報工作,組織實施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申報工作。

9、按職責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組織促進慈善事業,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落實供養農村五保戶救濟政策。

10、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負責殯葬管理工作,宣傳殯葬改革政策,推進殯葬改革;負責兒童收養工作和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和遣送工作。

11、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12、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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