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士

語出:(1).《周禮》官名。掌理都家獄訟事。《周禮·秋官·序官》:“都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 鄭玄 註:“都家之士,主治都家吏民之獄訟以告方士者也。” 孫詒讓 正義:“都士主治大都、小都、王子弟、公卿采地之獄訟。” (2).京都或大城市的人。 漢 桓寬 《鹽鐵論·國疾》:“世人有言:鄙儒不如都士。” 馬非百 簡註:“都,都城或大城市。意思是説鄉里人比不上都城或大城市的人文明,有見識。”

基本解釋

1.《周禮》官名。掌理都家獄訟事。
2.京都或大城市的人。

詞語分開解釋

都:都dū大都市:都市。都會。通都大邑。一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所在的地方,京城:首都。國都。京都。
士:士shì古代統治階級中次於卿大夫的一個階層:士族。士大夫。舊時指讀書人:士子。士民。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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