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區科技局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簡介

近年來,我縣星火科技工作以堅持面向農業、農村和農民,堅持依靠技術創新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民增收致富,建立了多種形式的科研生產聯合體。通過廣泛的技術協作,不斷加快農村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最佳化農村科技發展環境,共爭取了2個國家級、3個省級星火計畫項目,這些項目在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加快新農村建設和農業現代化的進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
郯tán城縣位於山東省最南端。早在商代,少昊氏後裔即於此建立炎國,至春秋時期演化為郯國。“孔子師郯子”典故就發生於此。秦置郯縣、郯郡,漢改郯郡為東海郡,歷為郡、縣治所。隋唐幾經廢置,元時始稱郯城縣,其後為較為穩定之縣級政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18°05′-118°31′,北緯34°22′-34°56′。南與江蘇省邳州、新沂、東海三縣市交界;北與臨沂、臨沭、蒼山三縣市接壤。境南北長約65千米,東西寬32千米。總面積1306.58平方千米/1312平方千米。總人口97萬人(2003年)。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烏蘭察布市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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