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隆[清朝大臣]

郭世隆[清朝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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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隆(1645—1716)字昌伯,漢軍鑲黃旗人,清朝大臣。父洪臣,原籍汾州。郭世隆遠祖是華州鄭縣人,汾陽王郭子儀的後裔。唐末大亂,梁王朱全忠拆毀長安親仁里,郭氏子孫被迫遷落散居洛陽、汾州、太原等地,“唐末子孫流徙汾晉”,北宋初有河中府助教長期定居汾州。郭世隆就是汾州郭氏家族之後裔。清順治二年,英親王阿濟格下九江,郭洪臣隨明將左夢庚來降,入旗,授佐領,分轄降眾,當年世隆出生。洪臣後來累官湖廣道州總兵。

人物簡介

郭世隆(1645—1716)字昌伯,漢軍鑲黃旗人,清朝大臣。父洪臣,原籍汾州。郭世隆遠祖是華州鄭縣人,汾陽王郭子儀的後裔。唐末大亂,梁王朱全忠拆毀長安親仁里,郭氏子孫被迫遷落散居洛陽、汾州、太原等地,“唐末子孫流徙汾晉”,北宋初有河中府助教長期定居汾州。郭世隆就是汾州郭氏家族之後裔。

清順治二年,英親王阿濟格下九江,郭洪臣隨明將左夢庚來降,入旗,授佐領,分轄降眾,當年世隆出生。洪臣後來累官湖廣道州總兵。

康熙四年,世隆襲管佐領,授禮部員外郎,改御史。二十七年,盛京福陵守兵訴其兄冤死,命世隆往按,得誣良刑逼自縊狀,原審侍郎阿禮瑚等坐失實奪官。頃之,超擢內閣學士。聖祖謁孝陵,經通州,山西禮縣民訴知縣萬世緯及知府紀元婪索狀,命世隆會督撫按治。世緯坐貪婪、科派、杖斃無罪人,元坐受賕薦世緯卓異,皆論死。

人物生平

二十九年,代于成龍為直隸巡撫。先是,罷任安溪知縣孫鏞告福建巡撫張仲舉、布政使張永茂侵蝕庫帑,遣郎中吳爾泰會總督勘訊,至即拘訊知府六人,連引州縣官數十人。上聞疑之,命世隆往按,發仲舉與前布政使張汧竄改賦冊、侵隱已徵額銀捏作民欠,又汧遷湖廣巡撫虧福建庫帑三十餘萬,仲舉前任湖南布政亦虧帑,相約互抵;嗣仲舉聞汧以贓敗,而福建庫尚未完,飭屬代為彌縫,左證悉合。仲舉、永茂俱論罪如律。世隆之任,帝諭曰:“于成龍居官甚善,繼之不易,爾當勤慎任事。”順天、保定、真定、永平諸府旱,世隆奉命履勘,疏言:“被災者七十四州縣,請蠲本年及來年額賦。霸、文安等十四州縣災尤重,請治賑。”迭疏籌積貯,並以奉天歲豐,請飭山海關暫聽民間轉糶,仍限肩挑馱負,不得以大車裝載,皆如所請。又疏言:“真定地當衝要,所屬贊皇縣,西有大峪曰子午套,素為盜藪,請移紫荊關副將駐真定;調馬、步兵二千分防霸州。”子牙河決,淹沒田畝,請修築大城等縣堤岸,並濬王家口、黑龍港諸支流堙塞者,皆報可。

三十四年,擢閩浙總督。歲歉,率閉糴居奇。世隆疏請蠲賦,並發帑二十萬,乞糴江、浙,海運平糶,詔俞之。先是浙省奏請鼓鑄,官吏射利,請減其分數。由是私鑄者眾,每錢不及七八分,壅滯不行。三十八年,上南巡,世隆迎駕,至杭州,民擁輿赴訴。乃停官爐,發帑收毀私錢,錢得流布。上聞,為褒美。鄞縣沿海田,被水衝決一千七十餘畝,請永免額賦。

四十一年,調兩廣總督。廣東海疆二千餘里,守汛遼闊,盜賊出沒無常。世隆疏定營制,增設兵船巡哨,迭擊敗海盜,沉其舟四十五。疏報擒海陽巨盜蔡玉也等五人。上遣刑部侍郎常綬往勘,因議世隆平時禁賊不嚴,盜發,朦朧掩飾,坐奪官。

四十六年,起湖廣總督、疏陳防守紅苗,請沿邊安設塘汛,禁內地民與苗往來,並勿與為婚姻。未幾,召為刑部尚書。五十年,以山西流匪陳四等潛入湖廣,鳩黨劫掠,世隆前任總督坐失察,奪官。五十二年,萬壽,復原品。居三年,卒。直隸、福建、浙江、兩廣、湖廣皆祀名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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