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登科

 邵登科(1882—1950) 又名伯舉,麟遊縣崔木鄉邵家溝人。

嗜煙、酒、嫖、賭,喜結交江湖浪蕩不逞之徒。青年時與地痞馮華堂、暢錄三等結為兄弟。民國三年(1914)同馮華堂在崔木鎮嘯聚流氓盜匪、江湖子弟成軍未果,曾越邊去口外謀官求財,未能如願,即返里僱人種田,兼重利盤剝,不久暴富。
民國十年(1921),族弟邵登鰲借他銀元30個,言明年息12元,不到10年本利勒去283元,但以後又橫生枝節,訛去這家木板18丈,並誣登鰲弟為匪,詐去銀元260個。國民黨軍隊過境,吃了他家小麥3石,邵硬誣族人邵步祿偷去,逼迫步祿每年出利息1.5石,8年後本利清算為15石,步祿還不起,無償給乾長工2年。
民國二十二年(1933)誣陷武占榮家藏長、短槍3枝,將武拉去非刑弔拷,逼武出逃,搶去武家財產,將其侄活活打死。又向保全團長侯振國誣告7名青年農民為匪,將其殺害。
邵登科在崔木街開店鋪,聘人經營,生意蝕本,其人恐懼外逃,邵即將同街當初作保之人告於崔木鄉公所,管押15天,抄去保人店內全部貨物家俱,逼其哭出崔木街。
邵女嫁於上莊田姓,與烈士王樂天為鄰,喜日邵之長子邵子賢和暢錄三、劉彥芳帶兵騎馬護送於上莊。翌日事畢,邵家送親的暢、邵、劉等擁入共產黨人王樂天家,其弟王永林遂殺羊置酒,擺大煙燈,殷勤款待。詎料在飯飽煙足後,竟大翻其臉,硬說“土八路”趙傑、劉章天最近曾來永林家活動,並留有短槍,要交出槍,拉走人。王家無奈,央人說情,給暢、邵、劉各送大煙一兩,鈔票若干了事。邵還倚勢強行開掘別人祖墳3處,霸占別人莊基1所,土地30餘畝。
民國三十二年(1943)8月4日,邵大擺壽筵,賀客盈門。斯日巧值趙伯經領導的麟民遊藝社在崔木演出。邵登科、馮華堂、陳皓北、楊森、楊耀宗、暢錄三等一群大菸鬼在飯、酒、茶、煙之後,臨場觀戲,恰逢上演折子戲“菸鬼顯魂”。台上煙鬼醜態百出,台下菸鬼臉紅心跳。認為是趙伯經有意嘲笑他們,恨恨離去,是晚即在邵家煙燈底下商討告趙伯經。決定由馮華堂帶領楊森面見省主席熊斌,狀告伯經是麟遊地下共產黨。
楊森、邵登科、馮華堂反動一舉,導致了劊子手馬紹中請調反動軍隊壓境,地下黨遭破壞,趙伯經出走,王樂天被害,百姓遭殃。此後邵登科一夥便大大提拔劉彥芳兄弟,作為鷹犬,瘋狂剿共。於是邵、楊、暢、陳、劉五家結為一氣,上賄縣長,下欺百姓,肆無忌憚,氣焰熏天,把整個麟遊鬧得雞犬不寧。
登科飛揚跋扈,人稱“老狼”,其長子邵子賢,中統特務,任縣教育科長,次子任杜聿明部機械化中校營長,舉家顯貴。
民國三十七年(1948),麟遊一度解放,當大軍撤走後,國民黨政權復辟,邵即反攻倒算,勒令崔木街民眾,將供應解放軍的公倉糧收繳給他。繼而採取讓當地山莊強令農民贖地等手段,得小麥13石。土改前夕,非法轉移財產,偷賣耕牛兩頭。
1950年被人民政府依法處決,人心大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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