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邵東縣信訪局是邵東縣委、縣人民政府的下屬單位,縣信訪局內設縣聯席辦、辦公室、接待股、辦信辦案股、督查股、長沙接訪聯絡站等工作機構。
基本職責
(一)負責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地區信訪局批辦、轉辦重要信訪事項的立案和督辦。
(二)負責處理人民民眾給縣委、縣政府及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的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準確地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反映的重要問題。
(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督促檢查領導有關批示信訪件的辦理落實情況;向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交辦信訪事項;檢查督促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四)貫徹落實縣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處理重大信訪問題和全縣信訪工作的意見。
(五)協調處理跨縣、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參與協調處理民眾集體進京、赴省、地上訪和異常、突出信訪事件;檢查協調全縣各級黨政部門和縣直有關部門的信訪工作。
(六)指導全縣信訪業務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全縣信訪形勢和特點,開展綜合預測研究,提出制定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建議;編報重要信訪信息,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七)組織開展信訪宣傳工作,編輯、印發信訪宣傳資料。
(八)指導全縣信訪工作隊伍建設;組織信訪於部的業務培訓。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制度
1、登記制度。來信來訪均應單獨登記編號。
2、自動交辦轉辦制度。對來信來訪,凡屬信訪局工作職權範圍內答覆處理的,應及時答覆處理,不屬信訪處理的,應及時轉交有關單位處理。
3、催辦制度。對轉辦和交辦的重要信訪問題,信訪材料,要向承辦單位催辦並了解情況。
4、 回告制度。對於上級機關或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問題對承辦單位一般應在三個月內處理結案,並上報結果。
5、結案制度。下級各部門應將信訪問題處理結果的回告村料,上報上級交辦單位。
6、覆信制度。受理單位應在處理民眾信訪問題後,對信訪人給予信告或函告。
基本程式
1、拆封或接見。收到來信及時拆閱、閱讀。接待來訪要熱情誠摯。
2、登記交談。對來信來訪內容要登記備查,與來訪者交語要認真聽取意見並用好記錄。
3、轉辦。按統轉、分轉、函轉、面轉四種形式分別轉辦。
4、立案交辦。對重要的或頂拖不辦的申訴以及上級機關領導同志批示需要立案的查處的問題都作立案交辦處理。
5、催辦。對於需要報結果的信訪案件要加強催辦。
6、查處。查處是信訪工作的關鍵程式。查處信訪案件要嚴格對照政策,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注意工作的保密。
7、結案。結案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經得起歷史檢驗。
8、歸檔。重要信訪材料、事件資料、結案材料應按要求及時整理,立卷歸檔,不得遺失。
目標任務
1、認真接待來信來訪,搞好信訪登記。
2、轉辦好民眾來信來訪。
3、督辦好書記、縣長們交辦的信訪案件。
4、妥善化解民眾集體上訪。
5、有效控制突發事件,避免惡性事件發生。
6、維護正常信訪秩序,嚴格控制上訪人員進入會場、糾纏領導和機關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