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特徵
烏江縱橫鎮境南北,東西兩岸丘陵密布、溝壑縱橫。地勢東、西部較高,南、北部較低,自南向北逐漸傾斜,呈“V”形狀。最高峰雷坪的四角山海拔1129米,最低海拔358米(位於趙家壩境內),平均海拔600米左右。東西長12.6公里,南北寬14.9公里。總面積87.44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
所轄村
關上,王家寨,陳家灣,坪豐,大河溝,向家灣,堆上,石家寨,全江,大面山,石板灘,邵家橋(社區),漁溪溝,洋蕉溪,江寨,官坡,龔家林,沙槽,大龍頭,烏石,沙坪,沙溝,珠池壩,杜家寨,上頭壩,先鋒,洪江,三角壩,鎮江閣,東風,坪原,邊江,鳳鳴場。
基礎設施
該鎮水陸交通十分方便,一江兩路(烏江、思石公路、思林電站左岸進場公路)貫穿全境,是思林電站施工區、移民安置區,通村公路總里程164公里,7個村通固定電話,行動電話覆蓋全鎮,電視機普及率達71%,建有遠程教育村級接收站11座,播放點8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91.12%(2008年),計畫生育率達92%,主要礦藏有煤、石英沙等,森林覆蓋率26.45%。是近代歷史名人董尚書、郭翰林、孫兵部、田秋的故鄉。
2010年全鎮有中國小12所,在校學生5859人,專任教師278人,適齡兒童入學率99.7%;社會福利院1所,入住院民14人;廣播電視覆蓋率91%,電視收視率88%;文化設施18處,有醫院1所,衛生技術人員12人。
經濟發展
2010年全鎮生產總值完成1.7億元,同比增長12%。實現財政收入66萬元,同比務增長10%。同時加大支農惠農力度,全年農作物播種面積為5.62萬畝,全年糧食播種面積為4.21萬畝,糧食產量達13860噸,比2009年的增產2%。油料作物播種面積7702畝,產量達784噸,同比增長2.9%。全年生豬出欄16413頭,比2009年出欄略有上升,肉類產量達1669噸,實現畜牧業總產值3402.1萬元。全年落實種糧直補資金178萬元,民眾8814戶,醫療救助136人11.6萬元,3744戶6912人納入農村低保,發放低保金301.6萬元,落實家電下鄉補貼57.3萬元,申請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中央財政獎補資金133萬元9個項目,兌現上年度退耕還林糧食補助資金42.5萬元1925戶,發放高速公路征地拆遷補償款3200多萬元。至12月初,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報銷130萬元,解決返鄉農民工公益性崗位73個,同時還成立了鎮利民便民服務中心,把社會事務辦、國土所、村管所、農業服務中心等單,農民人均純收入由2009年的2366元增加到2820元,比上年增長19.2%,淨增454元。2010年年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總額2760萬元,在建項目5個,引進資金928萬元,到位資金650萬元;全鎮通車裡程164千米,其中幹線公路12千米,運輸車輛206輛;水庫1座,庫容量16.6萬立方米,安裝程控電話1450門;行動電話9700部,郵電業務量8100萬元。
2011年,我鎮農村信用社實現存款餘額7528萬元比比年初淨增1300萬元;貸款餘額4865萬元,比年初淨增820萬元。
機構職能
鎮黨委職能職責: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鎮黨代會的決議;對本鎮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以及全局性的重大問題作出決定;領導鎮政府、人大和群團組織工作;加強黨委自身建設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負責對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監督、管理工作和本鎮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社會穩定以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團結組織黨內外幹部和民眾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承辦縣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鎮人大職能職責:負責貫徹實施憲法及有關法律和地方性法規;監督執行機關的執法情況;辦理、檢查和督促有關部門承辦人民代表所提的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受理人民代表和民眾對人大選舉任命的幹部和人民代表違紀的投訴;負責辦理人民代表的補選、罷免;協助檢查、督促鎮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辦理上級和鎮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鎮政府職能職責: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制定本鎮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和五年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目標管理、並組織實施;加強農村社會法制建設,依法行政,規範合理,監督和檢查執法情況;負責區域經濟的規劃和協調,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確保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轄區內的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計畫生育、安全生產工作;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把鎮政府建設成為廉潔高效的基層政權組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鎮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鎮黨政辦公室工作職責
協助鎮黨委書記、鎮長搞好綜合協調工作,做好鎮黨委、政府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檢查、督辦工作;負責鎮黨委、政府有關檔案、公文的起草及公文的核稿等文秘工作,妥善保管、使用印章;負責鎮黨委、政府辦公會議及由鎮黨委、政府召開的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管理及日常事務的接待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立卷歸檔管理以及檔案收發、傳閱工作;抓好文印室的管理服務;負責機關後勤總務工作及有關人員管理;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各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鎮財政所工作職責
負責財政所全面工作,制定財政所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安排實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維護財經紀律;監督會計管好用好各項資金,監督出納管好庫存資金、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管理罰沒收入和其他應上交本級財政的收入,負責全鎮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財政宣傳,財政相關信息,組織財政人員培訓;監督村級財務和會計管理;完善票據管理;完成鎮黨委、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安排。
三、鎮民政辦工作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黨對民政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努力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積極認真做好民眾最低生活保障,救災救濟工作,幫助困難民眾發展生產,走勤勞致富的道路;在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優撫工作,落實好優撫對象的各項政策;落實好農村五保供養政策,使應保人員應保盡保,幸福地安度晚年;做好老齡和殘聯工作,使殘疾人和老齡人生活得到保障;做好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宣傳工作;做好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工作。
四、鎮人勞所工作職責
對轄區內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登記管理服務;為轄區內用人單位和求職人員提供職業供求信息,開展就業服務;開展再就業援助,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各項再就業扶持政策;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建立社區公益性勞動服務隊;開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開展社會保險調查、登記、審核和關係接續等服務;指導和幫助建立退休人員、下崗失業人員自治組織,組織退休、失業人員開展文體和公益活動。
五、鎮安監站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地、縣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制定本區域安全生產發展規劃、計畫,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督促消除事故隱患;指導、協調、監督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宣傳教育及信息的分析、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鎮司法所工作職責
協助鎮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管理本轄區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管理轄區法律工作;代表鎮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對本轄區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七、鎮計生辦工作職責
建立健全轄區內已婚育齡婦女信息檔案;在鎮黨委、政府和縣計生委的領導下,執行、落實上級政府下達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下達完成年度計畫的工作方案,做好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建好業務台賬,掌握計畫生育工作動態,及時向鎮黨委、政府和縣計生委匯報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當好鎮黨委、政府抓計畫生育工作的參謀、助手;按季度組織已婚育齡婦女中的普檢對象進行普檢,按季度組織已婚育齡婦女中的重檢對象進行重檢,對漏檢對象進行跟蹤落實;制定宣傳教育計畫,經鎮黨委、政府批准後,協助鎮黨委、政府組織實施,以村、學校為陣地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做好計畫生育養老保險工作;做好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努力提高辦證率和驗證率;做好計畫生育信訪工作,傾聽民眾呼聲,為民眾排憂解難,依法查處計畫生育案件,依法徵收計畫外生育對象的社會撫養費;負責審批辦理《優質健康服務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獨生子女證》及審批上報《再生一胎生育證》;完成上級計畫生育部門及鄉黨委、政府交辦的任務。
八、鎮計畫生育服務站工作職責
做好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知識的宣傳普及任務;為育齡民眾提供優質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做好節育措施及時率的要求;做好節育手術事故發生率的控制要求;加大節育手術後的隨訪;加強孕(環)情檢查達標;加強避孕藥具的管理和發放;做好出生缺陷干預和婦幼保健工作;做好對計畫生育服務室人員及村級藥具管理員年度培訓計畫的完成情況。
九、鎮林業站工作職責
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執行《森林法》、《森林法實施細則》、黨和國家的各項林業路線方針政策;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全鎮各年度的林業生產計畫和安排、森林資源調查資料的收集、生產技術、檔案等管理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定時調處好轄區內村與村之間的山林權屬糾紛,並積極主動配合公安部門查處好各類毀林案件,做到“依法治林”,切實保護好森林資源;負責全鎮林業生產中的採種、育苗、造林、植樹,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和防治的組織工作,並適時上報林業工作報表及其它數據等工作;負責全鎮的林木採伐管理工作;負責全鎮各村委會林業員的業務指導、培訓,思想教育工作,實行林業員《目標考核責任制》,做到“上情下傳、下情上報”。
十、鎮農技站工作職責
負責全鎮農業生產的技術指導和推廣工作,制定農業技術推廣計畫,宣傳普及農業科技知識,推廣農業科技成果和先進技術,引導和推進農業結構調整;負責培養農業專業戶和科技示範戶,舉辦技術培訓班,開辦技術諮詢,印發技術資料,因地制宜推廣農業新技術;負責引進和供應農作物優良品種、化肥、農藥,對引進的新品種實行先試點示範,後推廣普及,做好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確保優質、高產、高效;負責向鎮政府和上級農業部門反饋農業生產動態和農民意見,為農民提供技術和經濟信息,提高農業生產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負責農作物病蟲害測報和定點調查工作,提供對口農藥,為農民防治病蟲害提供科學依據;承擔上級農業推广部門下達的試驗示範任務,遵循“自願互利”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承包服務。配合上級農業執法部門(機構)做好當地有關農業執法工作;開展經營服務,為農民提供質優價廉的種子、農藥、化肥,讓利於民,方便農民;負責全鎮沼氣池建設、管理與服務,定期對鄉村沼氣服務人員開展培訓,應急事故處理,指導、督促、考核村沼氣服務點;完成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十一、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工作職責
負責在本鎮轄區內宣傳、貫徹執行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黨的方針政策;落實本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本鎮範圍內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以達到耕地總量動態平衡;開展國土資源執法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各類違法行為,積極配合局執法監察大隊予以查處;負責本區域內土地調查、土地登記等地籍和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協助縣主管部門做好各類非農業建設用地管理(重點是村民建房管理)、土地有償使用以及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等工作。
十二、鎮畜牧獸醫站工作職責
宣傳貫徹執行《畜牧法》、《動物防疫法》、《草原法》、《種畜禽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發展畜牧業的方針、政策;畜牧業發展規劃、計畫的組織實施,畜禽品種改良、良種畜禽繁育、標準化生產、種草養畜、現代畜牧業生產方式的建立和畜牧獸醫新技術的推廣、指導、服務;動物計畫免疫、強制免疫的組織實施,動物疫情普查、調查、監測、疫情報告和畜禽圈舍環境的消毒;實施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相關車輛、場所等消毒,死亡動物、染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污染物等無害化處理的實施、指導、監督;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適於簡易程式現場處罰的實施;動物屠宰,動物和動物產品生產、經營、運輸,動物產品加工、儲存等場所、活動的防疫監督;動物診療活動的監督管理,村級動物防疫員的業務培訓、指導、監督管理;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種畜禽、草產品等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無公害畜產品的產地、生產和經營監督管理;草原建設、保護、利用,自然災害預警和防治,維護草畜平衡、依法保護草原等的監督管理;指導、督促畜禽養殖(場)戶落實重大動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養殖備案、養殖和免疫檔案的建立、負責動物免疫標識及有關證章等領取、發放、使用的監督管理;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動物衛生行業信息化管理、畜產品市場信息提供和風險防範、統計、錄入、報送;承辦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其他工作。
十三、鎮文化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運用各種文化藝術方式進行社會主義文化宣傳教育;組織和協助開展豐富多彩的節日文化、企業文化、街道文化、校園文化,活躍民眾文化生活;鼓勵、扶持民眾性協會組織開展各類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組織民眾喜聞樂見的文娛體育活動,堅持送電影下鄉活動;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市場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鎮行政區域內的文化市場進行監督和檢查,保護合法經營,制止和查處文化經營中的違法行為,保障鎮風文明,健康發展;收集、整理我鎮民族民間文化遺產,配合上級部門依法核定鎮行政區域內的文物單位;依照《文物法》規定,做好行政區域內文物單位的“四有”工作。嚴格執行上級文物部門對本鎮轄區內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計畫和設計施工方案。按要求依法管理文物經營活動;負責我鎮的對外新聞宣傳、報導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的有關規定。
十四、鎮殘聯工作職責
準確調查、掌握殘疾人的狀況和需求,建檔立卡;密切聯繫殘疾人,聽取意見,反映要求,排憂解難;宣傳、貫徹殘疾人保障法和有關殘疾人事業的法規,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義務,樂觀進取,自尊、自信、自強、自立;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與殘疾人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營造扶殘助殘良好社會氛圍;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和計畫,優惠殘疾人的措施,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職業培訓、社會保障、文化、體育等工作,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受理殘疾人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培訓、指導基層殘疾人專委業務;完成上級殘聯組織交代的其它工作。
十五、鎮扶貧辦工作職責
學習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制定扶貧規劃,落實扶貧措施;改善貧困鄉村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貧困人口基本素質的社會事業建設和勞動力技能技術培訓工作;增加貧困農民收入的產業化扶貧工作;改善貧困民眾基本生存條件的遷居扶貧工作;發揚扶貧濟困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樹立文明新風的社會扶貧工作;民主管理、民眾參與的扶貧項目資金管理工作;抓好以扶貧村黨支部建設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做好實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計畫;協助政府研究、制定規劃實施項目村的指導和管理;建立項目管理公示制度,做好項目的選擇、立項、投資、實施地點、建設內容的公示工作;承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認真做好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