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滿鎮領導班子分工
楊序勇(鎮黨委書記):主持鎮黨委全面工作。
周明輝(鎮黨委副書記、鎮人民政府鎮長):主持鎮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財稅工作。
黃 江(鎮黨委副書記、鎮人大主席):協助書記分管黨務、綜治工作,主持鎮人大全面工作。
張征宏(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協助鎮長分管國土、建設、財稅、交通、企業、供電、環保、安全生產和項目申報工作。
黃景恆(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協助鎮長分管農業農村。具體分管農業服務中心、畜牧獸醫、林業、經管、統計、水利、供銷、農產品流通工作。聯繫供銷社、糧所、水管所。
陳 震(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協助主要領導分管宣傳、科、教、文、衛、體、廣播電視、計生、民政、辦公室工作,聯繫郵政所、電信所。
黃台鋒(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協助分管紀檢監察、綜治、司法,聯繫派出所、司法所。
何吉海(鎮黨委委員):協助分管組織、人事、共青團、婦聯、統戰、商會、工會工作。
李祖安(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協助分管武裝、扶貧工作。
韋文學(鎮人大副主席)協助主席分管人大工作,分管老齡和後勤工作。
鄉鎮職責
1、在上級黨委、政府和同級黨委的領導下,依法搞好本鄉鎮的行政事務,完成好縣委、縣府下達本鄉鎮的各項工作任務。
2、貫徹執行本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決議。
3、根據本鄉鎮的實際,制定本鄉鎮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工作計畫,並做好組織實施。
4、指導村民委員會依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5、支持和指導村民委員會及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戶的合法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利、利益。
6、辦理本鄉鎮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積極招商引資,發揮優勢,揚長避短,建立和鞏固本鄉鎮主導產業,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發展多種形式的非公有制經濟,促進農村生產建設和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
7、積極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確保本鄉鎮文教、衛生保健、救濟救災、優撫養老等各項工作的開展。切實抓好社會穩定和計畫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