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陽市體育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制定全市體育事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制定全市性體育競賽計畫;組織全市運動競賽;承辦上級交辦的體育競賽。 六、加強體育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

機構設定
[遼陽市體育局機關]遼陽解放後,1950年4月2日建立了遼陽體育支會。支會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團體會員,由政府定編,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其任務是宣傳和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團結體育工作者和愛好者為發展體育事業做貢獻,舉辦各種比賽;培養訓練體育骨幹。遼陽市體育運動委員會成立於1953年12月,成立同時撤銷遼陽體育支會。2001年12月機構改革時更名為遼陽市體育局,為市政府的組成部門,是遼陽市體育工作的領導機關,其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制定全市體育事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二、指導和檢查全市各級體育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團體積極開展民眾體育活動;做好學校、企事業、機關、部隊、社區、農村、少數民族及殘疾人體育工作。三、制定全市性體育競賽計畫;組織全市運動競賽;承辦上級交辦的體育競賽。四、統一規劃全市運動項目布局;指導各運動隊伍的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組織參加省級各項比賽。五、有條件地開展必要的國際體育交流。六、加強體育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七、負責體育局直屬單位的計畫、財務、勞動工資、幹部管理,開發體育產業,負責場館維修及場地設施建設等工作。八、指導體育總會及各單項體協等民眾團體的工作。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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