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申報條件
國籍不確定的,來長港澳人員丟失證件的人員。
審批程式
1、出入境管理局受理視窗對申辦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材料齊全的,接受材料;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補證;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書面憑證;
2、出入境管理局審核視窗對材料進行審核;
3、出入境管理局分管領導批准決定(不批准的送達不予批准決定書);
4、出入境管理局視窗制證、發證。
申請材料
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申請表》;
提交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
提交1張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
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