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

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

遼寧財貿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民辦本科院校。2008年9月,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成為全國首批獨立學院轉設為普通高等院校的四所高校之一。

簡介

遼寧財貿學院記者團團徽遼寧財貿學院記者團團徽
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是遼寧財貿學院最重要的輿論宣傳組織,隸屬遼寧財貿學院。建團於2006年11月8日。瀋陽師範大學渤海學院大學生記者團是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的前身。
4年來,大學生記者團在學院副院長直接的領導下,在李括等416位記者團人前赴後繼的努力下,自主管理,自主經營。已經完成了創團初期確立的“建院報,設網站,創電視台”三個目標,目前,正在向新型校園媒體發展的方向前進。
大學生記者團具有自己獨到經營理念和團隊文化。“培養成員個人能力,服務學生,建設學院”是我們的經營理念。“堅定不移的把大學生記者團打造為教學實踐基地,把更多實際的東西交付給記者團人學習,讓其在社會有更強更高的競爭力。”是大學生記者團響亮的口號,也是第一個學生組織喊出這樣的口號。大學生記者團以“家”的理念和“堅持”的精神為團隊文化,全力打造團隊的核心凝聚力。“家”的理念體現在記者團所有成員把記者團作為一個大家庭。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同呼吸共命運,互幫互助,真正的形成和睦融融的大家庭。“堅持”的精神體現在記者團人為共同的理想聚到一起,為共同的目標而堅持奮鬥。
大學生記者團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健全的組織機構。目前下設以下直屬部門和子社團:團屬辦公室、遼寧財貿學院院報、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新聞網、遼寧財貿學院校園電視台、遼寧財貿學院廣播電台、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攝影協會、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廣告協會。
大學生記者團自主運營,自負盈虧。每年有一定的廣告收益,基本上能夠保證記者團運作。在駐校地區已經成為一支小有名氣的學生新聞組織,受到當地領導的讚譽。大學生記者團先後與中國傳媒大學校園電視台、中國人民大學校報編輯部和渤海大學校園電視台建立合作關係,相互學習,攜手進步。2009年8月,共青團遼寧省委《遼寧青年》駐遼寧財貿學院讀者服務站也在大學生記者團辦公室掛牌成立,為同學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大學生記者團成員由全院各個系別、不同專業的傳媒愛好者組成。前後參加記者團的人員達到600餘人。大學生記者團走出了多名優秀的學生幹部,其中包括院學生會副主席,各系主席,各協會會長等。另外,已畢業的記者團人在社會上也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大事記

2006年10月 李括與韓春旭進行策劃建立記者團
2006年11月8日 記者團正式成立。經過努力確定暫以韓春旭為一屆團長的領導核心。中文系輔導員王萬奎任指導教師。建立組宣部、總務部、外聯部。
2006年11月16日 記者團納新第一屆團員。佟浩賓、王楊陽、徐亞楠、王思佳、趙丹怡、塗磊等,共20名。
2006年11月 記者團舉行第一次活動。支教釣魚台國小,受到學院,興城市團市委,國小領導的表揚。
2006年12月 記者團確定建立第一塊輿論陣地。在教學樓B座一樓牆壁宣傳欄,估3米*1.5米(長*寬)。新聞天地:時事政治、校園新聞等欄目。每日清晨貼上列印出來A3紙的新聞。
2006年12月10日 記者團確定供稿給“渤海之聲”廣播站
2007年 3月 5 日 記者團與06級中文系新聞班到興城福利院進行志願者活動。
2007年 3月 20日 記者團內部進行激烈討論,關於記者團未來發展之路。
2007年 4月 2 日 記者團人事進行變動。確定第一屆以李括為團長的領導核心記者團領導集體。李括提出記者團記者團發展三大目標:創辦《瀋陽師範大學渤海學院院報》,建立《瀋陽師範大學渤海學院新聞網》,建立“校園電視台”。並得到了新一屆領導班子徐亞楠、侯偉、佟浩賓、吳曉狄(05級)、王思佳、王楊陽等贊同與支持。
2007年 4月20日 記者團機構改革。重新建立6大部門:記者部、編輯部、外聯部、總務部、網路部、電視部。
2007年 5月20日 記者團準備籌建創辦《院報》
2007年 6月10日 記者團與中國人民大學校報負責人馮啟娜、華中科技大學記者團團長方忠音等高效記者團負責人確定聯繫。
2007年6月25日 記者團與中國人民大學校報、華中科技大學記者團確立合作夥伴關心。並互贈宣傳產品。
2007年7月 李括與侯偉構思準備籌辦“中國大學生記者聯盟”
2007年8月23日 李括與侯偉赴北京籌辦“中國大學生記者聯盟”,找到教育部社團辦公室主任徐主任,商討此事。
2007年8月24日 李括與侯偉去中國新聞大廈,找到中國記協領導說明此事。等待答覆。
2007年9月10日 記者團赴葫蘆島報社學習,確定印刷廠。
2007年9月20日 記者團與《院報》第一家廣告商(校園小餐廳)確定合作關係。
2007年10月29日 記者團出版第一期《院報》
2007年 11月6日 記者團納新07級學生
2007年11月8日 中國記者節,記者團建團1周年,納新成功慶祝會在農家飯店召開
2007年11月10日 記者團辦公室落成。地點在教學樓二樓橫廊,原副院長辦公室兩間。
2007年12月1日 記者團辦公室自辦自己的辦公用品,桌椅等。
2007年12月15日 記者團辦公室電腦落實。
2008年3月3日 記者團開始計畫新聞網建設。
2008年4月 記者團《院報》第一次改版,由原來的大報改成小報。4版擴8版。
2008年4月12日 記者團義務清潔校園,清晨打掃校園。
2008年4月15日 記者團實行值班制度。
2008年5月8日 記者團開始策劃校園電視台建設。
2008年5月12日 四川汶川地震。記者團第一時間組織記者採訪我院家裡受災的學生,並報導地震相關事宜。
2008年5月14日 記者團向汶川地震中受災的民眾捐款。
2008年6月15日 記者團首次參加院文化藝術節。表演合唱《北京歡迎你》,參加演出達20多人。
2008年9月 記者團新聞網正式開播。
2008年9月20日 記者團迎接08級新生到校。並刊發《迎新特刊》
2008年10月 記者團組織第3次納新。共拿新成員一百多人。
2008年10月末 記者團任命一批以07級為主的副部長級幹部。
2008年11月8日 記者團建團兩周年,中國記者節。記者團在海邊第二浴場舉行篝火晚會,並在晚會上給優秀成員頒獎。
2008年12月17日 記者團開始籌劃新聞網第一次改革。
2008年12月末 《遼寧青年》青年創業就業基地在記者團掛牌成立。
2009年1月18日 記者團召開網路會議。開始籌劃《院報》第二次改版。
2009年3月3日 記者團召開新學期會議,在會上團長李括作了一萬五千字的詳細關於《院報》和《新聞網》改革報告。
2009年3月10日 記者團《新聞網》第一次改革成功。
2009年3月中旬 記者團《院報》發行第10期。
2009年3月23日 記者團開始籌劃在原廣告部基礎上建設廣告公司(協會)
2009年4月 記者團策劃成立記者團二級子協會:記者團攝影協會、記者團廣告協會
2009年5月初 記者團購進第二台攝像機。
20099年5月初 記者團出版《消防特刊》
2009年5月19日 廣告協會和攝影協會成立。
2009年5月16日 記者團出訪渤海大學校園電視台進行學習交流活動。
2009年6月3日 遼寧財貿學院正式掛牌成立,記者團派出採訪組進行採訪。
2009年6月5日 記者團出訪中國傳媒大學校園電視台和中國人民大學校報編輯部進行學習交流活動。
2009年7月初 廣告協會承辦為同學們訂火車票服務
2009年8月10日 記者團派代表參加共青團遼寧省委員會《遼寧青年》雜誌社舉辦的全省駐各高校讀者服務站團隊拓展訓練活動。由李括、齊志和程濛到營口共青團訓練營參加此次活動,並受到團委領導的讚譽。
2009年9月8日 記者團全團全團大會確立第三屆領導班子,團長齊志、副團長程蒙、王敏,團長助理史可人、蘇露露
2009年9月14日 《遼寧青年》改版後首次在校發行試刊。
2009年9月25日 記者團承辦第二次為同學訂車票服務
2009年10月18日 記者團第4次全團納新
2009年10月25日 電視台錄製第二批新聞片
2009年10月30日 記者團出版改版後的第一期彩色報紙
2009年11月7日 與中國傳媒大學互贈記者節禮物,並建立長期交流合作夥伴
2009年11月8日 記者團記者團建團三周年,中國記者節。記者團在海邊第二浴場舉行篝火晚會,並在晚會上給優秀成員頒獎。同時李括等一批老成員從北京回團參加慶祝。
2009年10月27 記者團按部門進行業務培訓
2009年11月份 記者團電視台增加了《新聞零距離》和《生活氣象》並申請了“人人網主頁”以口號“校園電視台,成為您最真誠的朋友”
2009年11月份 記者團新聞網第二次改版
2009年12月25日 記者團承辦為同學們訂火車票服務
2010年3月份 記者團改革機構體質改革確認新一批委員會成員
2010年4月6日 全團大會院長和處長參加,並肯定記者團的工作
2010年4月14日 青海玉樹地震 記者團舉辦情系玉樹溫暖送祝福
2010年4月18日 全團合照
2010年5月12日 幾年汶川地震一周年祈福活動
2010年6月28日 大學生記者團廣播台正式成立並開播
2010年7月3日 記者團承辦第四次訂車票位同學服務
2010年9月1日 記者團全團大會確立第三屆領導班子,團長李應啟、副團長王雲琦、團長助理王玥、馮琪、李陽。
2010年9月4日 記者團召開新一屆委員會,明確工作任務。副團長王雲琦負責領導大學生記者團廣播台工作;團長助理王玥負責領導《院報》與新聞網工作;團長助理李陽負責領導大學生記者團校園電視台工作;團長助理馮琪負責領導大學生記者團廣告協會工作;委員孫彥風負責領導大學生記者團總務部工作。團長李應啟負總責。
2010年10月7日 記者團派出交流訪問團到中國傳媒大學校園電視台交流訪問。訪問團7人:王雲琦、張艷婷、何夢婷、張馨予、陳雪、馬思涵。北京記者團人李括、齊志、王敏等熱情接待。
2010年10月中下旬 記者團開展對2010級新生納新活動,報名人數達到歷史之最。最終入選記者團2010級人數為138人。
2010年11月8日 記者團在興城市東關飯店召開慶祝記者團成立4周年暨中國記者節聯歡晚會,全團一百多人參加,第一屆原記者團團長李括和其他08級退團成員回團參加活動。
2011年6月 大學生記者團受學校院領導指令把大學生記者團廣播台分離記者團,致使記者團人分離。成為記者團建團史上最大之傷痕。兩邊記者團人不捨分離,相約再待時機成熟時,定要回歸記者團懷抱。傷痛!
2011年9月1日 記者團全團大會確立第四屆領導班子,團長何夢婷、副團長孫曉鵬、團長助理葉冰城、任畔、張馨予。
2011年9月4日 記者團召開新一屆委員會,明確工作任務。副團長孫曉鵬負責領導總務部工作;團長助理葉冰城負責領導新聞站工作;團長助理張馨予負責領導大學生記者團校園電視台工作;團長助理任畔負責領導大學生記者團廣告協會工作。團長何夢婷負總責。
2011年9月4日 記者團召開新一屆委員會,常委何夢婷提案變化部門組織結構得到參會委員過半數同意而生效。規整《院報》《新聞網》組織結構,統一改稱為新聞站。

大學生記者團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團隊名稱: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
第二條:團隊宗旨:增強同學們社會實踐能力,反映多彩校園生活,用校園文化做溝通橋樑。培養成員個人能力,服務學生,建設學院。
第三條:團隊任務:倡導校園文明新風,立足時代潮流,引導學院的發展完善自我及時反映我校與學生切身利益相關的問題,對校園不文明現象予以揭露;參與採訪報導校內各種活動。
第四條:本記者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隸屬遼寧財貿學院,並由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自主管理的學生組織,其成員來自全院各系的優秀在校學生,在學院領導下,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於2006年11月8日正式成立。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前身是瀋陽師範大學渤海學院大學生記者團。
第六條:為了保證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的健康發展,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並為規範和加強記者團的管理,創造良好的團內氣氛,不斷開拓創新,從而欣欣向榮地向前發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七條:本章程系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基本原則,具體管理細則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行。為體現本章程的嚴肅性,如無特殊情況,不得修改。
第二章 入團與退團

第八條:凡承認本章程並熱愛新聞寫作,有志於新聞傳播事業,願意加入記者團並在其中積極工作的遼寧財貿學院學生均可申請報名參加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
第九條:本記者團實行註冊團員制,遵循入團自願,退團自由的原則。
第十條:入團手續:
(一)填寫記者團報名表。
(二)進行筆試。
(三)筆試通過後進入面試。
(四)面試通過後,進入實習期.本人業績及活動表現由記者團委員會會議討論後,方可確定聘為正式大學生記者團成員。
第十一條:新團員入團後必須經過1個月的綜合考核。考核由記者團委員會執行,內容包括例會出勤、活動參與、新聞業務等等。淘汰名單須徵得記者團委員會半數以上同意。
第十二條:若團員因個人原因無法繼續參加記者團的活動,可向記者團常務委會說明情況並遞交退團申請,記者團作相關記錄。若團員違反記者團的相關規章制度且規勸無效,記者團將其強制退團或視其為自動退團。強制退團的團員不得再參加記者團組織的任何形式的活動。
第十三條:記者團成員採用聘任制度,一般團員參加記者團活動期為一年(兩學期),如在工作期間表現突出者卸職後可再續錄用,直至委員會因實際條件解除其職務,榮譽退團。
第三章 實習記者管理

第十四條:在培訓期間為實習記者,在實習培訓中記者團委員會應對其進行嚴格考核。實習記者的義務同正式記者的一樣.實習記者的權利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也同正式記者一樣。
第十五條:申請人申請被批准以後,將進入實習期,實習期為一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實習期需由團長頒布通知,在此期間各項考核合格者將轉為正式記者。在此期間各項考核合格者將聘為正式記者並配發採訪證。
第十六條:實習記者自入團之日起,必須嚴格遵守團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團的聲譽和形象。凡有不良行為,並對記者團形象造成損害者,視其情節輕重和影響惡劣程度,給予批評教育、開除團籍。
第十七條:實習記者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校規、校紀,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校規、校紀者,直接開除團籍。
第十八條:實習記者應按時參加記者團例會、各種會議、各種採訪活動及各種學習活動。
第十九條:實習記者應積極參加新聞報導,按時完成稿件任務。實習記者考核期間至少遞交規定篇數有效稿件,如不能將不可轉為正式記者。
第二十條:新聞報導務求客觀準確、事實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嚴禁抄襲、嫁接他人文章;一經發現無條件開除團籍。
第二十一條:實習記者應加強交流,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學、新聞修養,在考察期間若不能完成規定新聞任務者將延長其考察期或勸其退團。
第二十二條:實習記者應自覺維護團內部團結,對惡意破壞團結,分裂內部感情者,一經核實,無條件開除團籍。
第四章 團員義務及權利
第二十三條:團員自加入記者團之日起,必須嚴格遵守團內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愛護記者團的公共財物,維護記者團的形象和聲譽。
第二十四條: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記者團全體大會。團員每周必須準時參加,確有特殊事宜不能到會者,必須提前以電話或書面形式向團長或副團長請假,待批准後方可。請人代假或事後請假均為無效,如有中途有特殊情況需退場者,需向各上級主管領導請假,待批准後方可離場,如有代人簽到的情況發生,則雙方均視為缺席。
第二十五條:團總務部(辦公室)為所有團員建立檔案,團員檔案作為重要資料保存。
第二十六條:團員應積極學習,提高個人新聞理論素養。團員必須參加記者團組織的新聞業務培訓,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每學期由團總務部向團員推薦1至2本新聞業務書籍供團員學習。
第二十七條:“老帶新制度”是記者團的優良傳統,新團員都將在老團員的幫助下,了解記者團歷史與文化,感受記者團的精神與活力,熟悉新聞采寫的流程與技巧等。新老團員之間應互相尊重、互相學習。團總務部(辦公室)每月對老帶新工作進行考核,獎勵表現突出的新老團員。
第二十八條:團員在例會上應積極接受新聞任務,對記者團分配的任務團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因特殊事宜不能按時完成的團員,必須在規定日期之前向上級主管領導說明情況。對未完成任務又未說明情況的團員,團總務部(辦公室)將取消其在之後兩周內接領任務的資格。
第二十九條:團員必須至少每三天瀏覽一次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新聞網,團內主要新聞業務或會議時間公布於網站指定欄目。
第三十條:正式工作滿4個月後、無重大過錯者建立記者團工作檔案。卸職時經記者團常務委員會鑑定、學院相關部門審核後投入學生檔案。
第三十一條:團內轉部門者需提交書面申請(申請中務必註明轉部的原因)並交上級主管領導審核,經批准方可轉部;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參加記者團者,可向記者團說明情況並遞交退團申請,由總務部(辦公室)備檔記錄。
第三十二條:團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 堅決服從上級領導,堅決尊重領導,堅決執行組織交付的任務。(鐵條紀律)
(二) 遵守記者團章程執行記者團決議。
(三) 維護記者團的形象,積極對外宣傳,參加記者團的活動,按時完成團內安排的各項任務。
(四) 記者團團員應加強與院領導、各系導員和新聞專業老師溝通交流。團結成員,共同為記者團的事業奮鬥。
(五) 記者團團員應本著提高自身寫作水平,鍛鍊自身才能,為學校服務的工作態度,勤勤懇懇、踏踏實實地工作。
(六) 記者團團員應該以主人翁態度積極主動的工作,認真負責地搞好記者團的工作。
(七) 按時繳納團費。
第三十三條:不服從上級領導,不尊重上級領導,不聽統一指揮的,由主管上級領導上報團長,由團長依據本章程,視情節給與相應的批評教育和開除團籍處分。
第三十四條:團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記者團全體團員一律平等。記者團正式團員有權對團內事務提出不同意見。
(二)“老帶新”制度是記者團的優良傳統,新團員將在老團員的幫助下,熟悉新聞采寫的流程與技巧等。新老團員之間應互相尊重,互相學習。
(三)記者團成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四)記者團成員有參與記者團內各項活動的權利。
(五)記者團成員有建議活動內容與活動安排的權利。
(六)記者團成員有優先訂購或取得記者團編印的各種資料權利。
(七)記者團成員工作積極認真,可受到記者團表彰,獲得相應的獎勵。
第五章 記者團幹部
第三十五條:記者團幹部是記者團建設的骨幹,記者團按德才兼備原則選拔幹部,堅持任人唯賢。
第三十六條:團幹部必須模範履行團員的各項義務,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堅決服從組織,堅決服從領導安排,堅決尊重上級領導。
(二) 有強烈的工作心和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
(三) 堅持維護團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觀念,善於團結團員。
第六章 團長權利及委員會管理
第三十七條:記者團委員會是記者團的核心管理機構和決策機構,是以團長為核心活動其周圍的部級以上幹部組成。委員有責任為本記者團的建設和發展出謀劃策。
第三十八條:新一屆團委會成員要進行述職演說,並對在任期內的工作做出規劃。成員應積極向團提出對團發展具有建設性且可行的建議。
第三十九條:記者團實行團長(部長)負責制,團長負總責,副團長分管具體部門,部長、副部長全面負責本部門工作,團長接受團委員會和全體成員的監督。
第四十條: 團委員會會議由團長主持召開,至少每兩周舉行一次,會上總結近期工作。會議要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商討解決辦法,要為下一步工作制定詳實可行的計畫。無特殊原因團委員會成員不得缺席或中途離場。
第四十一條:團長全面負責和協調團內各項工作,制定任期內的工作綱要和實施計畫,召集、主持記者團的例會和團內各種會議,綜合考察並任免副團長、各協會會長和各部部長,副部長,指導、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團內事務行使最終決定權,副團長應積極協助團長處理好各項事務,指導並督促所分管的各部門及時完成工作。團長和副團長負責培養下屆團內領導班子成員。
第四十二條:團內各個部門實行明確的責任分工,在實際工作中要團結協作,各部門負責人應積極協助團長做好團內工作,對本部工作負全責,完成團長分配的其他臨時任務。團領導幹部在采寫和日常活動中都必須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以及協調好本部團員的內部工作。
第四十三條:記者團委員會的職權具體如下:
(一) 修改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章程。
(二) 審議並通過本記者團團長、副團長和各部門的年度工作報告。
(三) 討論、決定記者團工作的方針和任務,確認記者團長期目標。
(四) 做好委員提案工作。
(五) 討論決定本記者團其他重大事項。
第四十四條:記者團委員會召開時,與會委員人數超過應到人數的三分之二,大會有效;贊成票超過到會人數的一半,表決有效。
第四十五條: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設定團務委員會管理日常工作和維持記者團正常運行。常務委員會委員由團長、副團長、協會會長、團長助理組成。
第四十六條: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下設四大媒體二協會一團直屬部門:遼寧財貿學院院報、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新聞網、遼寧財貿學院校園電視台、遼寧財貿學院廣播電台、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廣告協會、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攝影協會、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總務部(辦公室)。
第七章 團的組織制度
第四十七條:記者團是根據自己的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團體。基本原則如下:
(一) 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
(二) 記者團團長由前任團長提名,或者記者團委員推薦,確定候選人名單,經記者團委員會選舉,前任團長通過,前任團長上報遼寧財貿學院批准後方可上任。如特殊情況,可由記者團主要負責領導提名,上報遼寧財貿學院批准後方可上任。
(三) 以圍繞團長為核心的記者團委員會是記者團的核心領導機構,擁有最高決策權,罷免權。
(四) 記者團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記者團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五) 團總務部(辦公室)成員若有嚴重違紀將予以除名。團總務部(辦公室)成員若不稱職,由團長給予提醒,限其改正;如不聽勸告則第二次警告,並在團部會議上公開批評;如第三次再犯,則勸其自動辭職,否則在團部會議上將其解職。
第四十八條:團委員會對本屆在老帶新、采寫和參加活動方面特別積極的團員給予獎勵。對入團以來發稿達到規定數量、表現積極的團員授予記者團的最高榮譽“優秀學生記者”,並頒發榮譽證書。
第四十九條:若記者、編輯不能在每周完成至少一篇稿子的任務,短缺數量由部長(主管領導)補交。否則將團務委員會商討另行換置部長(主管領導)一職。
第八章 記者證使用規定
第五十條: 記者團團員外出採訪時須帶“記者證”。“記者證”由記者團統一印製發放,不得用作其他無關用途。未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團員不能直接採訪校領導。
第五十一條:“優秀學生記者”是記者團團員的最高榮譽。記者團成員應珍惜和愛護“記者證”,在其使用期內不得轉借他人、抵押,不得用作其他無關用途。
第五十二條:發稿數量是申請學生記者資格和領取記者證的必備條件之一,申領記者證所需條件為所有稿件原則上均以發表在遼寧財貿學院院報、記者團新聞網和記者團其他宣傳平台上的稿件數和文字數以及影音作品為依據。
第五十三條:團員申領“記者證”必須提交相關發稿記錄和申請書,由團部成員對其發稿和活動表現進行審議核定,2/3以上成員同意後方可頒發,有效期至持有者退團時止。不能在記者團工作的學生,證件一律收回或剪角留念。
第五十四條:學生記者若在校期間違反學校紀律和《記者團章程》,將沒收其“記者證”,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
第九章 記者團的會議
第五十五條:召集與準備:
(一)記者團全體會議及團委員會由團長召集並主持,會議期間,其組成人員除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請假外,均應出席會議。
(二)會議前要做好主要兩點準備工作:團委員會由總務部(辦公室)通知各委員,而全體會議由總務部通知各部負責人,再由各部通知其成員參加會議。總務部(辦公室)應安排好會議記錄員作好會議記錄,打好考勤。
第五十六條:總務部(辦公室)負責會議考勤的記錄,實施具體的扣分政策。團員必須參加全體會議,團務委員還必須參加團務委員會,確因特殊事宜不能到會者必須提前以電話或書面形式向團長、副團長請假,待批准後方可。請人代假或事後請假無效,如有代簽情況發生,則雙方均視為缺席。
第五十七條:會議基本形式:
(一) 團委員會由全體記者團委員構成,每周一次,具體會址由召開會議的總務部(辦公室)負責人提前聯繫,會上團長總結近期工作,會議要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商討解決,並做出下期切實可行的計畫。涉及到章程的添加和改動,應在團委會上提出,經由團委會討論,2/3的委員通過才能修訂。
(二) 全體成員會議由團委員會按實際情況不定時召開。各部門負責人要就各部工作情況向在會團員作詳盡的報告,會上記者團成員有權向團務委員提出工作詢問。
(三) 各部會議應定期召開並由負責人每月末寫出工作總結、下半月計畫和負責製作部門動態發至記者團網站,並交由團長一份書面報告。各部門會議應在部門負責人的主持下召開。
第五十八條:會議審議程式: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議案由團務委員會提出全體記者團成員表決,超過半數成員贊同方可通過。團長對議案擁有最終決定權。
第五十九條:一學期內凡連續3次或無故累計4次不參加記者團全體會議者,團委員會將其除名。有特殊情況連續3次不能到會的由團委員會會議討論後決定處理辦法。當團員出現連續2次或3次缺席例會情況時,由總務部通知並提醒其本人。例會無故遲到視為曠會一次,遲到者由總務部(辦公室)記錄,並接受全體團員監督。
第六十條: 記者團所有會議上團員應將通訊工具調為無聲狀態,如有違反者,由總務部(辦公室)記錄,並接受全體團員監督。
第六十一條:記者團出席其他外部會議應注意自己言行,維護記者團名譽。若有損記者團形象按相關條例處理。
第十章 記者團的紀律
第六十二條:團的紀律是團的各級組織和全體團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維護記者團的團結,完成記者團任務的保證。記者團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團的紀律。記者團成員必須自覺接受團內紀律的約束。
第六十三條:團委員會對違犯記者團紀律的團員,按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教育直至開除團籍。
第六十四條:記者團的紀律處分分為三種:警告、記過、開除。
第六十五條:團員在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經過處分期後,卻已改正錯誤的應恢復其團員的權利;堅持不改的應當開除團籍。
第六十六條:開除是記者團內最高處分,記者團委員會在決定或批准開除團員團籍的時候應慎重,但對嚴重損害記者團形象的團員,可以立即開除。
第六十七條:記者團總務部(辦公室)如果在維護團的紀律方面失職,必須受到追究。對於嚴重失職的,經審查的給予記過處分。
第六十八條:警告對象:
(一) 每月業績統計低於4篇(幅、片)作品的成員。(包括實習記者)
(二) 參加集體活動不積極、例會出勤率低。
(三) 工作表現差的團員。
(四) 對有損記者團形象的人員。
第六十九條:警告過程:
(一) 警告:總務部(辦公室)提交警告名單,經團部審核通過及時將本月應受警告成員名單公布於記者團網站、並備案,通知當事人。
(二) 記過:對受過警告的記者,正式記者降為實習記者,強制上交證件(證件由總務部代為保管,直至下月業績達到撤消警告的標準);實習記者直接除名。
(三) 除名:不服從組織安排,不服從領導,不尊重領導的記者團成員直接除名。被降級的正式記者在本月業績仍不合標準,總務部(辦公室)將名單提交團務委員會討論,除名。
第七十條:注意事項:
(一) 業績以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新聞網、院報和其他宣傳平台所發表的作品為準。
(二) 非記者,其他部門成員因部門事務因素可降低標準,但每月業績不得低於2篇(幅、片)作品。
(三) 每月各部門統計業績時應向總務部(辦公室)提供一份本月業績表現差的名單。
(四) 對有損記者團形象的人員,經團委員會決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決定。
第十一章 記者管理制度
第七十一條: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記者工作原則如下:
(一) 記者要時刻把鏡頭對準校園的每個角落,發現新聞。
(二) 如實準確地反映事實的真相。
(三) 要有計畫地推出弘揚主旋律,積極向上的主題類宣傳報導。
(四) 施行責任制。
第七十二條: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記者職責如下:
(一)要及時、準確報導五彩繽紛的校園生活,展示校園風采。
(二)記者團組織記者參與採訪、報導校內各種大型活動。
(三)經常交流報導的經驗和心得,增強新聞意識,提高綜合素質。
(四)與學校,各社團,各系辦公室,學生會,團委構建一個良好的信息傳達與反饋系統。
(五)及時報導團內動態,提出當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尋求解決方法。
第七十三條: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記者行為準則如下:
(一) 熱愛新聞寫作及表達,對新聞有一定的敏感度。
(二) 記者每月創造作品量不得低於6幅(篇、片)。
(三) 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直接採訪校領導。
(四) 採訪中不得有損記者團形象。
(五) 採訪中必須佩帶採訪證件,表明身份。
第七十四條: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記者注意事項如下:
(一) 採訪時必須形成採訪提綱
(二) 採訪提綱中的問題要簡明扼要,要從客觀的角度出發,不要帶有個人傾向。
(三) 採訪提綱要保證在採訪前至少半小時提交給採訪對象。
(四) 採訪前,要對被採訪對象的相關背景資料作必要的了解和掌握。
(五) 採訪過程中,要禮貌、規範、冷靜、沉著。
(六) 撰寫校園新聞,要在客觀真實地記錄新聞事件的同時,努力拓展新聞的深度和廣度。
(七) 稿件要符合在校學生的閱讀習慣,認知水平和興趣愛好。
(八) 要以正面引導為主,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
(九) 注意對新聞事件的連續性報導,突出新聞報導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十) 增加專題報導、人物專訪、評論員文章等新聞多樣式稿件。
第十二章 編輯管理制度
第七十五條: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編輯的工作具有專業性,連續性和時間性的特點。這些工作特點要求每一名編輯在工作中必須遵循以下的原則:
(一) 全局性原則。要善於發現並抓住事關記者團生存發展的全局性的重要問題,在一定時期內集中力量解決這一問題;要在處理每一個具體時顧全大局,著眼於長遠,分析利弊,正確取捨,在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發生矛盾時,要努力地自覺地讓前者服從後來。
(二) 科學性原則。在制定計畫、作出決策、選擇方法、處理問題時,要有科學依據,要符合實際,要有可操作性;要努力避免盲目性、隨意性、武斷性和急噪性。編輯特別是主編、責任編輯必須全面準確地了解實際情況,然後再集思廣益,作出決策。
(三) 超前性原則。要努力學習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了解國內外期刊和科學技術的發展情況,力求比較準確地預測與本職工作有關的事物的發展趨勢,以便及時採取措施,一般來說,安排工作要考慮到非常因素的影響,在眼前上要有提前量,留有機動餘地。
(四) 全程性原則。對各項工作,從制定計畫、組織實施、信息反饋到事後總結,每一個環節都要責任到人。落實各項工作都要有始有終,不能虎頭蛇尾,要抓緊、抓細、抓實,有力、有序、有效。
第七十六條: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編輯制度如下:
(一) 實行責任編輯制度,責任編輯要對所編輯文章的質量負責。
(二) 責任編輯負責稿件的登記和初審。
(三) 責任編輯負責稿件的編輯加工。
(四) 編輯全體人員在集中精力辦好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四大媒體。
(五) 按時地為記者團的網站提供高質量的稿件。
(六) 編輯要及時對稿件進行篩選、歸納、整理、編排,要保持風格、口徑上的一致。
(七) 總務部美術編輯、責任編輯要按時為記者團宣傳欄更換內容,保證張貼的作品的質量和時效性。
第七十七條: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副總編輯、主任編輯、責任編輯職責
(一) 負責編輯日常事務管理及對外聯絡工作。
(二) 向團長負責並定期報告工作。
(三) 負責制定學期及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
(四) 定期召開部門會議,檢查討論來稿的審閱情況和處理意見並制定下一步工作計畫。
第七十八條: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編輯職責:
(一) 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團章團規及稿件編排規範。
(二) 及時了解校園動態,同記者保持並加強聯繫。
(三) 負責稿件的初審工作。
(四) 責任編輯要在通讀全稿的基礎上,按照編排規範,對稿件進行文字加工和技術處理,務使文章語句流暢,無錯別字、標點符號、圖表及參考文獻規範。
(五) 初審之後,必須在當天送交上級領導審核。需要退修的,要及時通知作者按照指導老師意見修改。
(六) 負責對記者團網站的更新。
第十三章 記者團新聞網網站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條:目的:使記者團新聞網網站管理規範化,更好的宣傳記者團,傳播新信息,促進同學的交流。
第八十條:信息更新:
(一) 為確保網站內容的時效性,網站內容應及時更新。網路管理員負責按時發布信息,原則上當天的新聞要當天發布,通過審核的稿件原則上隨到隨發。發布內容應該做到規範流暢。信息的發布要求字型統一。
(二) 上網發布的信息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含有不健康、不文明的內容。網路管理員應該做好發布信息的審核工作。
第八十一條:信息備份:
(一) 建立信息發布日誌,管理員記錄每次信息發布時間,做好存檔工作,以便日後備查。
(二) 不定期更新版面,每次更新後對舊版進行備份,並拷貝存檔,以便日後備查或特殊情況使用,備份保存時間至少為一年。(更新的版面同樣進行備份)
第八十二條:網路安全、保密管理:管理員應該做好管理密碼的保密工作,不得私自向他人泄露管理密碼,對泄露密碼並對網站正常運行造成影響的將追究其責任。
第十四章 記者團廣播台管理制度
第八十三條:廣播台是記者團又一傳媒載體,為了更好與校園學生溝通,做好校園生活的導向。傳播信息,促進學生之間的交流。
第八十四條:信息更新
(一) 每天為三檔節目,為確保內容的時效性,廣播站每天播出內容必須及時更新。廣播站負責人每天負責安排信息及工作流程,原則上當天的新聞要當天播出,通過審核的稿件原則上隨到隨播。播出內容應該做到規範流暢。信息的播出要求字型統一
(二)每天播出的信息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含有不健康、不文明的內容。不得散播謠言,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得違反新聞事實內容廣播台負責人應該做好播出信息的審核工作。
第八十五條:建立播音日記,記錄每天播音內容和播出時間,辦公室要做好備份工作,便於以後查找。
第十五章 記者團的經費

第八十六條:記者團的經費來源:
(一)團費收入
(二)學校資助
(三)記者團舉辦的事業收入
第八十七條:記者團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確定團費數目。每學期開學初按常務委員會規定收取團費。
第八十八條:記者團團費必須用於本章程繁榮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團員中分配。
第八十九條:記者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九十條:記者團有專職的財務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九十一條:記者團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六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在傳播方式日益多元化,媒體技術手段日益先進,國際交流日益頻繁的新形勢下,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要高度重視媒體新技術的培養,在招收新團員及平時管理中對網路、電視技術人才進行重點培養。
第九十三條: 先進的社團文化是一個社團永葆活力的根本。記者團加強社團文化與品牌建設,由團內專人進行品牌和社團文化的策劃與推廣。
第九十四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屬於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
第九十五條:本章程由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委員會通過後實行。
第十七章 關於記者團榮譽顧問(後補)
第九十六條:記者團前任團長副團長及團長助理被新任記者團長聘為記者團永久榮譽顧問
第九十七條:榮譽顧問有權對團里事項有建議權、質詢權、指導權。
遼寧財貿學院大學生記者團
2012年04月26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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